近年来,山东植保系统连续在全省花生主产区组织实施花生“一控双增”补助项目。所谓花生“一控双增”技术,即在花生结荚期一次茎叶喷雾施药(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配合杀虫灯、食诱剂等绿色防控措施,控制中后期多种病虫害,保护花生叶片正常生长,防早衰,提高成熟度。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却遇到了“农药登记”的尴尬(特别是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后)。
项目要求,各地招标采购的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产品必须在花生上登记。但是,目前在我国花生上登记的适合于茎叶喷雾的品种比较少,特别是杀虫剂,只有溴氰菊酯、氰戊·马拉松。像近年来表现较好的氯虫·噻虫嗪、噻虫·高氯氟、溴酰·噻虫嗪、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虫酰胺、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噻虫嗪、呋虫胺、吡虫啉、毒死蜱、苏云金杆菌等,或者没有在花生上登记,或者仅仅登记于种子包衣或拌种、播种穴处理、土壤处理或者灌根处理。而且目前各地都在大力推广无人机施药,大量的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可湿性粉剂产品无法使用。另外,如果1个品种没有3个以上相同产品登记,也不符合政府招标采购程序(除非按照单一来源采购,但是各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般不予批准)。
在此,呼吁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农业部门切实加大对花生等作物(也包括其他小作物和玉米、小麦、大豆红蜘蛛等部分病虫害)农药产品登记的引导扶持力度。建议有关农药企业也应抢抓机遇,在花生等作物上积极扩作,既方便农业生产者选购使用,也有利于扩大自身市场份额。
农药快讯, 2018 (14):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