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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建议不再续登乐果
更新时间:2019-04-30 点击量:1103

    根据(EC)No 1107/2009条例,欧盟拟不再续登活性物质乐果,并修订委员会实施细则(EU)No 540/2011附件。

 

    内容简述如下:本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规定,据(EC)No 1107/2009法规,不再续登乐果这一活性成分。将市场上含乐果这一活性成分的作物保护产品撤回。

 

    目前,该决定仅涉及限制含乐果产品投放,在未获批准且含有该物质的产品宽限期到期后,可能会采取单独措施对乐果最大残留限量进行管控,届时会根据SPS流程另行通知。

 

    欧盟部分国家允许乐果在蔬菜,水果中使用。2018年,中国出口乐果产品价值合计约2,864万美元,排名前三的出口国为土耳其、俄罗斯、尼日利亚。    (世界农化网)

 

农药快讯, 2019 (8): 3.

tag: 乐果  农药登记  欧盟  作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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