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有多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生效。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30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3个类别组成。其中,石化化工鼓励类17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鼓励类45条;石化化工限制类13条;石化化工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类10条,落后产品淘汰类7条。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于2019年11月12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完善了鉴别程序,修改了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和针对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利用过程的判定规则。
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于2019年11月13日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扩大了适用范围,优化了技术要求,完善了鉴别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提出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断和处理,确定了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
适用于所有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厂在投入运行之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 《脱氮生物滤池通用技术规范》(GB/T 37528—2019)
《脱氮生物滤池通用技术规范》(GB/T 37528—2019)于2019年6月4日发布,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规定了脱氮生物滤池系统的定义和术语、脱氮生物滤池组成系统及工艺流程等。 (来源:环保365)
农药快讯, 2020 (2):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