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相关报道显示,瑞士将禁止出口在该国内未通过批准销售的5种有效成分,并且该国联邦委员会已经修订了《减少化学风险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禁运。这5种有效成分分别是莠去津(atrazine)、百草枯(包括其盐类)2种除草剂,丁醚脲(diafenthiuron)、杀扑磷(methidathion)、丙溴磷(profenofos)3种杀虫剂。
该国委员会表示,也将严格管制其他在瑞士禁止使用的有效成分出口情况,并要求其获得进口国的许可,因为危险农药增加了国际贸易风险。新的条例将阻止这些有效成分流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这一行动是瑞士作为若干化学协定秘书处东道国和多国制造商生产基地承担责任的表现。
这样类似的禁令,在其他国家也有出现。2018年,法国计划禁止生产没有获得欧盟批准但出口到欧盟以外国家的农药品种,但是,在2019年,这一计划被国民议会即国家的下议院推迟了3年,至2022年。2020年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裁定这一禁令是有效。有趣的是,2020年4月,欧盟委员会拒绝了一项呼吁,要求成员国效仿法国的做法,计划禁止生产非欧盟批准的农用化学品出口到该区域以外的国家。
农药快讯, 2020 (2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