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近日向各有关农药生产企业发函,要求提供含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产品2006年以来生产、出口及使用情况,以便为近期拟召开的加强甲磺隆等长残留除草剂管理专家论证会做准备。这也意味着,农业部或对甲磺隆等长残留除草剂出台进一步管理措施。
农业部曾分别于2005年4月28日发布第494号公告,2006年6月13日发布第671号公告,专门加强对含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等除草剂产品的管理。
截至2013年3月18日,在登记有效期内的甲磺隆、氯磺隆和胺苯磺隆产品分别有53个、21个和24个(甲磺隆和氯磺隆混配产品共有4个,因此两种产品数量存在重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