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统筹好产业发展与环保诉求—— 从欧盟杀虫剂禁令说起
作者:山 石 更新时间:2013-07-04 点击量:1263
    3月中旬,虽然欧盟27个成员国未能就“禁用3种新烟碱类杀虫剂”达成多数一致,但随后欧盟委员会仍决定从今年12月起,对3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实施为期2年的禁用。作出这一决定最主要的原因是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研究,噻虫胺、吡虫啉和噻虫嗪3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蜜蜂种群生存存在风险。
    这又是一个产业发展与公众环保安全诉求发生冲突的事例。如何统筹好产业发展与公众诉求,已经成为全球化工行业越来越重要的课题,这比某个产品被禁用更值得我们深思。
    新烟碱类杀虫剂目前是全球杀虫剂市场的重要门类,与传统农药(如菊酯类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等)相比,具有高效性、高选择性以及对哺乳动物、鸟、鱼低毒等特点,它的问世曾被业内称为“里程碑式的革新”。资料显示,烟碱类杀虫剂全球年销售额达25亿美元以上,其中,吡虫啉和噻虫嗪都是销售额达10亿美元的热门品种。因此,禁令的出台无疑会对此类农药的全球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而另一面则是,欧洲养蜂业每年为欧洲农业贡献超过220亿欧元,且对生态系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仅环保人士强烈呼吁禁用新烟碱类杀虫剂,知名民间组织Avaaz的民意测验显示,71%的英国人和90%的德国人都希望政府支持禁令。
    但事实上有资料显示,美国环保署早在去年7月就曾经驳回由本国养蜂人士等成员联合发起的暂停使用噻虫胺的请愿要求,称不能证明噻虫胺的使用会对蜜蜂和其他花粉媒虫造成严重危害。而此次EFSA的研究也显示,因数据不足,未能完成全部风险评估,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其实,一些化学品在被发现或被证实对人体或环境具有不良影响后,被禁用、限用的现象并不鲜见。但若只是存在潜在风险,确凿证据尚未出台就引发公众反感,恐怕对于化工产业和企业而言,不是一件好事。
    仅以欧盟杀虫剂禁令一事为例,笔者认为,要使产业发展与环保诉求相统一,全球化工企业和行业相关人士有下面几件事情要做:
    一是积极探寻科学有力的证据,证实此类杀虫剂是否对蜜蜂产生危害。有来自美国农业部和环保署的报告称,美国蜜蜂数量急剧减少,最大凶手可能是寄生螨,营养缺乏、栖居地丧失等也可能是影响因素,也就是说,农药的使用并不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面对这一全球25亿美元的市场,业内人士应采取最直接有力的方式,给自己的产品一个公正的结论。
    二是加紧技术研发,努力降低潜在风险的系数,或加紧开发安全可靠的替代品,实现自身发展和公众诉求的双重满足。
    三是积极采取补救行动,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欧盟委员会的决定一出,拜耳和先正达立即拟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包括在整个欧盟地区显著提升花粉丰富的花的种植面积,保障蜜蜂基本的栖息地和营养等措施。以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举动寻求公众支持,不失为其他国家和企业可以借鉴的好方法。
    对纷繁多样的化学品进行有效监管,使其实现科学无害化的使用,不仅是民众和政府的诉求,同样也是化工行业的愿望。实现产业发展与公众诉求的统一,是全球化工界人士的共同使命。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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