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液体制剂
1)均相液体制剂
表7 均相液体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可溶液剂 |
soluble concentrate |
SL |
用水稀释后形成透明或半透明的有效成分溶液的液体制剂,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但可能含有不溶于水的惰性成分 |
水剂 |
aqueous solution |
AS* |
由有效成分及助剂组成的水溶液制剂 |
可溶胶剂 |
water soluble gel |
GW |
用水稀释后有效成分形成真溶液的胶状制剂 |
油剂 |
oil miscible liquid |
OL |
用有机溶剂稀释(或不稀释)后使用的均相液体制剂 |
展膜油剂 |
spreading oil |
SO |
用于水面形成油膜的制剂 |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乳油 |
emulsifiable concentrate |
EC |
用水稀释后形成乳状液的均相液体制剂 |
乳胶 |
emulsifiable gel |
GL |
用水稀释后形成乳状液的胶状制剂 |
可分散液剂 |
dispersible concentrate |
DC |
用水稀释后形成固体分散的均相液体制剂 |
膏剂 |
paste |
PA |
可含(或不含)有成膜组分的水基膏状制剂 |
水剂是我国开发的剂型,隶属于可溶液剂的以水为主要介质的剂型。建议拓宽油剂定义,修改为稀释(或不稀释)的,以满足热雾机和超低容量液机等设备上使用的现状。
2)可分散液体制剂
建议取消原标准的浓胶(膏)剂PC,因国际上已撤销、我国也没有产品登记;将糊剂中文名称修订为膏剂,虽然它在CropLife剂型定义为有“成膜”组分的剂型,但考虑目前还没有检测指标、可能对不含有成膜产品质量和使用影响不大,为此建议扩展其定义为可含或不含成膜组分,使适用范围更广,且与脂膏定义对应。
3)乳液制剂
表9 乳液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水乳剂 |
emulsion,oil in water |
EW |
有效成分溶于有机溶剂中,并以微小的液珠分散在连续相水中成非均相乳状液制剂 |
油乳剂 |
emulsion,water in oil |
EO |
有效成分溶于水中,并以微小水珠分散在油相中成非均相乳状液制剂 |
微乳剂 |
micro-emulsion |
ME |
透明或半透明的油、水混合均相液体,直接或用水稀释后使用,在水中成微乳或常规乳液制剂 |
脂膏 |
grease |
GS |
黏稠的油脂状制剂 |
4)悬浮制剂
表10 悬浮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悬浮剂 |
suspension concentrate |
SC |
有效成分在水中形成稳定悬浮液制剂,用水稀释后使用 |
微囊悬浮剂 |
capsule suspension |
CS |
微胶囊在液体中形成稳定的悬浮制剂,通常用水稀释后使用 |
油悬浮剂 |
oil miscible flowable concentrate |
OF |
有效成分在非水介质中形成稳定的悬浮液制剂,使用前用有机溶剂稀释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oil dispersion |
OD |
有效成分在非水介质中形成稳定的悬浮液制剂,使用前用水稀释 |
根据国际剂型英文名称,修订原标准的悬浮剂、微囊悬浮剂的英文名称,取消aqueous;农行标中的可分散油悬浮剂采用国际剂型名称和代码,建议为增订剂型。
5)多重特性制剂
表11 多重特性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码 |
定 义 |
悬乳剂 |
suspo-emulsion |
SE |
有效成分以固体微粒和水不溶的微小液珠的形式稳定地分散在连续的水相中形成非均相液体制剂 |
微囊悬浮-悬浮剂 |
a mixed formulation of CS and SC |
ZC |
微胶囊与有效成分在水中形成稳定的悬浮液制剂,通常用水稀释后使用 |
微囊悬浮-水乳剂 |
a mixed formulation of CS and EW |
ZW |
有效成分以微胶囊、微小液滴形式稳定分散在连续的水相中形成非均相液体制剂,通常使用前用水稀释 |
微囊悬浮-悬乳剂 |
a mixed formulation of CS and SE |
ZE |
有效成分以微囊、固体颗粒和微小液滴形式稳定分散在连续的水相中形成非均相液体制剂,通常使用前用水稀释 |
根据国际剂型名称变化,修订原标准的悬乳剂英文名称,取消aqueous。后3种混合剂型已在农行标中,且均采用国际剂型和代码,建议为增订剂型,并修订其英文名称和定义,增加了“a”。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码 |
定 义 |
种子处理干粉剂 |
powder for dry seed treatment |
DS |
可直接用于种子处理的干粉状制剂 |
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 |
water dispersible powder for slurry seed treatment |
WS |
用水分散成高浓度浆状物的种子处理粉状制剂 |
3.2.4 种子处理制剂
1)种子处理固体制剂(见表12)
虽然种子处理可溶粉剂SS列在FAO标准中(JMPS已在2013年会议中建议取消该剂型的标准指南),但在CropLife剂型名单中已取消,我国至今没有此类产品,且粉剂类产品不是种子处理制剂发展方向,建议取消。
2)种子处理液剂
表13 种子处理液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种子处理液剂 |
solution for seed treatment |
LS |
直接或稀释后形成有效成分真溶液,用于种子处理的透明或半透明液体制剂,其中可能含有不溶于水的助剂 |
种子处理乳剂 |
emulsion for seed treatment |
ES |
直接或稀释后,用于种子处理的稳定乳状液制剂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 |
FS |
直接或稀释后,用于种子处理的稳定悬浮液制剂 |
悬浮种衣剂 |
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coating |
FSC* |
含有成膜剂,以水为介质,直接或稀释后用于种子包衣的稳定悬浮液种子处理制剂 |
悬浮种衣剂隶属于种子处理悬浮剂,特指我国开发的含成膜剂的种子处理悬浮剂,为此修改其定义。原标准的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CF在国际上已取消,目前也没几个产品,建议合并到种子处理悬浮剂。建议取消农行标中的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ZCS*,因至今没登记产品,国际上也没有。
3.2.5 其他制剂
1)备有器具或配套设备上使用的液体制剂
表14 备有器具或配套设备上使用的液体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气雾剂 |
aerosol dispenser |
AE |
将药液密封盛装在有阀门的容器内,在抛射剂作用下喷出微小液珠或雾滴,可直接使用的罐装制剂 |
喷射剂 |
spray fluid |
SF* |
用手动压力通过容器喷嘴喷出药液,可直接使用的液体制剂 |
超低容量液剂 |
ultra low volume liquid |
UL |
直接(或稀释后)在超低容量设备上使用的均相液体制剂 |
热雾剂 |
hot fogging concentrate |
HN |
直接或稀释后在热雾设备上使用的制剂 |
国际上修订了气雾剂英文名称,增加了dispenser,为此建议将其英文名称也做相应修订。原标准根据气雾剂介质分油基气雾剂OBA、水基气雾剂WBA、醇基气雾剂ABA*,现按国际剂型规定,将它们合并为气雾剂,需要时可增加介质标注。喷射剂是带喷头直接使用的水乳剂/悬浮剂/微囊悬浮剂;将原标准的防蛀液剂MPL*合并到喷射剂,“防蛀”作为功能词,如需要可在产品名称上出现。
超低容量液剂UL、超低容量悬浮剂SU、热雾剂HN、冷雾剂KN四剂型都需要在配套设备上使用,要有特定施药剂量和使用时雾滴大小、粒谱范围等要求,都是以使用方式分类的剂型。由于超低容量悬浮剂SU没有产品,建议取消;冷雾剂KN是相对热雾剂而言,实际超低容量、常量等都归属于冷雾,且没有登记产品,建议取消。
虽然,超低容量液剂和热雾剂都在CropLife剂型中列出,但目前国内存在2种看法:(1)为了统一剂型分类原则、避免混淆,建议取消这2种剂型,采用制剂本身剂型(如水乳剂、油剂,以及微乳剂、棒剂等),在标准上体现制剂本身剂型的技术指标和配套设备上使用的特定产品技术指标,如粘度、挥发性(雾滴失重率)、雾滴粒径、闪点等;在登记证和标签上标明使用方法和剂量(如需要稀释),使剂型分类简明,产品指标明确,也不易重叠;(2)暂保留这2种剂型,在登记证和标签上标注其使用方法和剂量,并在产品说明及标准上体现制剂本身剂型的技术指标和配套设备上使用的特定产品指标。此处拓宽了超低容量液剂定义,修改为直接(或稀释后)使用,以满足超低容量单位面积有效成分使用量的需求。考虑分类的合理性,将这2种剂型由原标准的液体制剂类调整到此。但从管理角度来看,通过利弊分析,希望能取消上述两剂型,并建议取消所有以使用方式命名的剂型,可能更有利于规范剂型分类,也符合发展趋势。
建议取消原标准的静电喷雾液剂ED,因国际上已取消,也没有登记产品。
2)熏蒸制剂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气体制剂 |
gas |
GA |
装在耐压瓶或罐内的压缩气体制剂 |
发气剂 |
gas generating product |
GE |
以化学反应产生气体的制剂 |
电热蚊香片 |
vaporizing mat |
MV |
将有效成分注入由纸浆或其他合适的惰性材料制成的载片中,经配套加热器加热,使有效成分缓慢挥发的片状制剂 |
电热蚊香液 |
liquid vaporizer |
LV |
装在瓶中的药液与合适加热器配套使用,通过加热芯棒缓慢挥发的均相液状制剂 |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码 |
定 义 |
烟剂 |
smoke generator |
FU |
通过点燃(或经化学反应产生的热能)发烟而释放有效成分的固体制剂 |
蚊香 |
mosquito coil |
MC |
点燃(闷烧)后不会产生明火,通过烟可将有效成分释放到空间,用于驱杀蚊虫的螺旋形盘状制剂 |
蟑香 |
cockroach coil |
CC* |
点燃(闷烧)后不会产生明火,通过烟可将有效成分释放出来,用于驱杀蜚蠊的螺旋形盘状制剂 |
考虑分类合理性,将原标准的发气剂由特殊用途制剂调整到此,且它隶属于气体制剂的特殊形式的剂型。建议取消原标准的电热蚊香浆VA*、固液蚊香SV*和农行标的电热蚊香块VB*,因在市场上没有产品;原标准的驱虫带RT*至今没有产品,建议撤销;由于熏蒸剂VP、防蛀剂MP*是功能表述词,作为剂型需定义到形态,为此建议取消。
3)烟类制剂(见表16)
考虑分类合理性,建议将原标准的烟类制剂由固体制剂调整到此。 淘汰原标准的烟罐FD、烟弹FP、烟球FW、烟烛FK,因国内外都没有这类产品,由于原标准的烟片FT和烟棒FK在国际上已取消,我国仅有少量产品,主要用于卫生,建议合并到烟剂。根据国际规定,修订了蚊香定义,并参考修改蟑香定义。农行标的蝇香FC*由于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第8届第7和第8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纪要,不再批准新增登记,不批准临时登记转正式登记申请,对现有临时登记产品不再续展,待风险评估后再议;原标准的烟雾剂FO*有点燃和加水发热2种方式,但其作用一样,建议合并到烟剂。
4)诱饵制剂
表17 诱饵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饵剂(盒) |
bait(ready for use) |
RB |
为引诱靶标害虫取食可直接使用的制剂(一般具有配套诱盒/站bait station或小方便贴) |
饵粒 |
granular bait |
GB |
为引诱靶标害虫取食可直接使用的粒状制剂 |
饵管 |
tube/syringe bait |
UB*/SB* |
为引诱靶标害虫取食可直接用配套推/挤压式装置点射使用的管/筒状制剂(如推挤式管、挤压式管等),内装胶饵/饵膏等半固体药剂 |
诱芯 |
attract wick |
AW* |
与诱捕设备配套使用的引诱害虫的行为控制制剂 |
浓饵剂 |
bait concentrate |
CB |
稀释后使用的固体或液体饵剂 |
考虑分类合理性,建议将诱饵制剂由固体制剂调整到此。根据国际剂型变化,饵剂定义不能架空,需定到形态,为此做了适当调整,建议综合考虑产品形态和使用方式进行分类,饵剂即专指饵盒/站形状的,否则不宜与其他剂型区分。建议将原标准的饵片PB合并到饵剂,因国际上已取消;建议将原标准的饵粉BP*和国际上取消的BB饵块合并到饵粒中,只需标注粒径范围和外观形状(主要用于杀鼠剂);由于胶饵BG*和饵膏PS*是采用介质分类,而其他剂型则是以产品形态分类,考虑分类原则需要统一,建议将它们合并到形态为饵管(原饵棒SB*)更合理。这样主要固体诱饵制剂的剂型就能基本覆盖全部产品,也便于区分。
5)缓释制剂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缓释块 |
briquette |
BR |
控制有效成分缓慢释放块状制剂 |
缓释管 |
briquette tube |
BRT* |
控制有效成分缓慢释放管状制剂 |
考虑分类合理性,建议将缓释制剂由固体制剂调整到此。原标准的缓释块是与国际接轨剂型,需要保留,建议拓宽其定义,不限定释放环境;原标准的缓释粒BTG*没有产品,建议取消。因原标准的缓释剂仅是个功能表述词,建议取消;保留原标准的缓释管,且已有登记产品,境外早有该类型产品。缓释制剂主要用于信息素类产品。
6)空间驱避制剂
表19 空间驱避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码 |
定 义 |
驱蚊片 |
repellent mat |
RM* |
将有效成分注入由纸浆或其他合适惰性材料制成载片中,在配套风扇的吹风下,使有效成分缓慢挥发的片状制剂 |
驱蚊粒 |
repellent granule |
RG* |
将有效成分注入惰性材料的粒珠中,并置于圆盒中固定,在配套风扇的吹风下,使有效成分缓慢挥发的粒状制剂 |
防蚊网 |
proof net |
PN* |
为驱避蚊虫,可直接使用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网状树脂或其他合适惰性材料的制剂 |
防蚊环 |
proof ring |
PF* |
为驱避蚊虫,可直接使用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环状(或带状)树脂或其他合适惰性材料的制剂 |
防虫液 |
proof liquid |
PL* |
为驱避害虫,可直接使用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液体制剂 |
防虫粒 |
proof granule |
PG* |
为驱避害虫,可直接使用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粒状制剂 |
防虫罩 |
insect-proof cover |
PC* |
为驱杀害虫,用于遮盖各种经药剂处理的纤维、无纺布等载体物品,可缓慢释放有效成分的盖罩状制剂 |
长效驱蚊帐 |
long-lasting insecticidal net |
LN |
缓慢释放有效成分,以物理和化学方式驱杀有害昆虫的蚊帐剂型 |
此类产品不直接接触皮肤使用,WHO称为空间驱避(spatial repellent)产品,它将是发展方向。农行标的驱蚊片、驱蚊粒已有产品,建议为增订剂型。考虑将原标准的驱虫纸修订为防蚊网更贴切;由于原标准的驱虫环定义较宽泛,建议修订为防蚊环。防虫罩、防虫液、防虫粒为新增剂型,境外有产品,我国即将有产品上市。由于原标准的蚊帐处理剂TN*已被长效驱蚊帐取代,且没有产品,建议取消;建议将农行标的长效蚊帐中文名称修改为长效驱蚊帐(为明示和区别普通蚊帐的不同,它具有驱杀有害昆虫作用),根据国际剂型规定,将原标准的驱蚊帐LTN合并到长效驱蚊帐。因没有产品,建议取消原标准的驱虫膏RA*。 表20 涂抹制剂中英文名称、代码及定义
7)涂抹制剂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代 码 |
定 义 |
驱蚊乳 |
repellent milk |
RK* |
直接用于涂抹皮肤,具有驱避作用,且有一定黏度的乳状液体制剂 |
驱蚊液 |
repellent liquid |
RQ* |
直接用于涂抹皮肤,具有驱避作用,可有一定黏度的清澈液体制剂(一般不含或含少量乙醇) |
驱蚊花露水 |
repellent floral water |
RW* |
直接用于涂抹皮肤,具有驱避作用,可自由流动的清澈液体制剂(一般含适量乙醇及花露水原液) |
驱蚊巾 |
repellent wipe |
RP* |
直接用于擦抹皮肤,经药剂处理,具有驱避作用,以湿无纺布、纸巾作载体的制剂(一般含有驱蚊花露水原液) |
涂抹剂 |
paint |
PI* |
直接用于涂抹物体、具有驱杀作用的制剂 |
注:如采用密封水溶性包装,在国际剂型代码后需加后缀(-SB)。我国水溶性包装还没有普及,建议在适当时候,可采用加后缀在标签上体现。
建议将原标准的驱蚊霜RC*合并到驱蚊乳,由于它们只有黏度差异,产品又不多,必要时可在标签标注黏稠度,且在夏季常用乳剂产品较多;建议将原标准的驱蚊露RO*合并到驱蚊液,因为它们外观比较相近,不宜区分,只是黏度有差异,且没什么产品,即驱蚊液包括水water/露lotion/(或油oil)。建议取消农行标的驱蚊膏RMP*,因没有产品。驱蚊巾为新增剂型,因境外有产品,我国即将有产品上市。建议将原标准的涂膜剂LA(国际上没有)和窗纱涂剂PW*合并为涂抹剂,因这类产品不多,不再细分。
国际上已没有固固桶混剂KP,可能是固固状态不宜混匀;由于桶混类制剂属于包装形式的剂型,每桶产品都有自己的剂型,为避免混淆且至今没有这类产品登记,建议取消。因没有产品,建议撤销原标准的药袋BA*和药膜MF*。
另外,要注意农药包装的污染问题,尤其是液态制剂的小包装袋危害较大。虽然方便使用,但可能会造成浪费和污染。在发达国家及很多东南亚国家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不能让农药的“垃圾”成“环境杀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中提出,我国将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它将对我国的土壤和水质等环境起到一定的改善和保护作用。(全文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