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度关注欧盟茶叶农残标准新动向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03-21 点击量:1242
    近期,欧盟对进口茶叶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和检测要求出现了两个新变化,我国出口企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首先,2014年1月31日欧盟公布了法规EU87/2014,并计划于8月25日正式生效实施。该法规对欧盟法规EC396/2005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修改了附录Ⅱ中4个农残限量,其中将茶叶中的啶虫脒、异丙隆、啶氧菌酯和嘧霉胺的残留限量加严了一倍。
    其次,今年以来,欧盟对我国输欧茶叶增加了唑虫酰胺
残留的检测,由于欧盟法规没有制定该农药在茶叶中的最高限量标准,因此采取的是0.01毫克/千克的“默认标准”,致使我国一些茶叶企业遭到通报,对出口造成影响。
    欧盟新法规和新措施对我国出口茶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为此,浙江湖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和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欧盟此次关于茶叶农残标准的更新情况,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以降低茶叶出口风险,避免经济损失。
农药快讯, 2014 (6): 48.
tag: 我国高度关注欧盟茶叶农残标准新动向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3501.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