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菜农在蔬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被判刑
作者:刘 刚 更新时间:2014-08-01 点击量:1317
    据浙江省有关部门通报,日前,东阳市人民法院对蔬菜生产者何某与康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六千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这也给广大农业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何某与康某均系江西人,几年前来东阳租地专业种菜。去年9月,群众举报当事人在种菜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东阳市农业局经过多方调查取证,查获了当事人何某与康某在蔬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克百威和甲基异柳磷的违法行为。在各项有效证据固定后,9月30日东阳市农业局将案件移送至东阳市公安局,同日收到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10月8日收到市公安局破案告知书,当事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拘留。10月10日东阳市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使用过蔬菜上禁用农药的留地蔬菜进行监督翻耕、灌水闲置。
    今年3月,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何某与康某两被告人提起公诉,东阳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两被告人在蔬菜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6月,东阳市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农药快讯, 2014 (1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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