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明确规定“三个必须”,对危化品实行最严厉的监管。凡是发生重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次较大事故的危化品企业,必须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这三个必须的最终目的就是必须把人民生命安全始终放在首位,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然而,不少地方近期开展的危化品监管行动,大有脱离初衷、过头之嫌,不少涉化企业纷纷反映产品因运不出去、原材料因运不进来面临停产,形势十分严峻。
我们知道,大多数化工企业具有危险工艺较多、连续生产性强等特点,如果一旦因产品运不出去,导致库容超负荷、超最大库存限量,或因原材料运不进来,导致紧急停车,中断连续性生产,其危险性丝毫不亚于运输过程。
危化品监管的目的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本质安全,而不是堵死最后一公里,放弃危化品生产源头的安全,是最大的隐患和危险。关键是举全社会之力,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先进的管理手段、严厉的管理措施,对危化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层层设卡,步步把关,环环相扣,不能顾此失彼。
为此,涉化企业呼吁各级安监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繁荣经济、社会和谐的管理理念,疏、堵结合,确保危化品安全、有序生产,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积极建议:
一要狠抓源头监管,既要把好行政许可关,又要把好生产监管关,杜绝无证生产、无证销售、无证运输、无证使用。
二要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多次查出问题的企业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反复查出同样问题的企业要依法给予上限处罚。
三要狠抓案件查处,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打击犯罪要杀一儆百。
四要突出抓好危化品重灾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多、社会反映强烈、安全监管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下决心打掉一些黑窝点。
五要坚持不懈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媒体曝光的力度,借助社会和媒体的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六要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约谈、发警示通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七要扎扎实实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强对危化品车辆安全管理。强化内部安全监管,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入口管控,严格落实整改。以主线收费站为依托,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检查登记制度,重点检查其证件手续、押运员资质、装载等情况。强化路面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在主线收费站、服务区开展危化品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违法处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处罚,营造严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