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农药,Or农药之于中国?——渐觉身非我,都迷蝶与周
作者:Regpesticide微信 洪峰 更新时间:2015-06-10 点击量:1559

庄周梦蝶中最知名的一句话,就是“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不知是庄周梦中变成蝴蝶呢,还是蝴蝶梦中变成庄周呢?”今天在这里不讨论哲学问题,只是就这句话作个引申,谈谈“是中国的农药工业,还是农药工业在中国?”

 

我毕业之后就在农药行业工作,至今已近三十寒暑,一直认为农药生产厂设在中国境内,营业执照经过中国政府的批准,肯定是中国的农药工业。最近觉得事情好像不完全如此,农药厂在中国,却感觉“渐觉身非我”。因为很多事情并不是由农药企业自主决定的,而是被国外农化公司所左右。有这样的感觉肯定不止我一个,但是国外农化公司是如何控制国内的企业决策,却很少有人提及。在此我就斗胆谈谈我的想法。

 

第一章  无法加入的富人俱乐部

很多人都知道世界上有个“八国集团”,原本是七国集团(简称“G7”),后来加上了俄罗斯凑成了八个国家(G8)。其实这个G8本质上是G71,后加入的俄罗斯只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并没有真正融入G7中。去年白宫借故宣布暂停俄罗斯在八国集团成员国的地位。最近有媒体曝光了普京参加G8会议时的尴尬境遇。

 

再看看农药行业,境外的大公司本身也有G7一样的俱乐部。他们利用一两百年的积累,牢牢控制着行业的走向,内部经过协商,不断利用之间的相互授权,瓜分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控制产品的生死兴衰。

 

先抄上一段英文,取自于《Agrow’s Top 20: 2007

 

Arysta was granted exclusive licences to market fluoxastrobin in the US, Canada and Japan for crop uses, and to market it globally for non-crop uses such as turf and ornamentals. Bayer will supply Arysta with fluoxastrobin for sale in these markets. It will also supply Arysta with the triazole fungicide, tebuconazole, for combinations with fluoxastrobin in the US.

 

For deltamethrin, Arysta was granted a co-exclusive licence to co-market it in the US crop protection market. Arysta’s US subsidiary, will be marketing it as Battalion. Bayer will continue to market deltamethrin.

 

Under an earlier agreement, Bayer has rights to market Arysta’s graminicide, Select (clethodim), in western Canada as Centurion.

 

这个套路我们司空见惯了吧。有人说,如果我们用一国之力,开发几个新活性化合物出来,然后就可以用新产品和他们相互授权了,就可以和国外农化公司平起平坐了。看看俄罗斯在G8中的境遇,我对这种假设并不乐观。因为在这些国外大公司的定位中,中国的农药企业只负责生产,其它的事情是不会让中国企业参与的。

 

也许有人觉得,即使国外农化公司有这个定位,我们也不一定听他们的。我们毕竟是主权国家,政治上都独立,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何要听他们的?

 

你能想到的,国外农化公司四十年前都想到了,并且做了精妙的布局。

 

第二章  感性的力量

让我们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从一本书说起。

 

上世纪曾经有一本很著名的关于农药的书,叫《寂静的春天》。现在做农药行业的人,已经很少提及这本书了。这本书当时之所以很有名气,是因为作者第一个把农药与环境保护联系在了一起。

 

这里有一段原文:

 

“园后鸟儿寻食的地方冷落了。在一些地方仅能见到的几只鸟儿也气息奄奄,它们战慄得很厉害,飞不起来。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这儿的清晨曾经荡漾着乌鸦、鶇鸟、鸽子、樫鸟、鹪鹩的合唱以及其他鸟鸣的音浪;而现在一切声音都没有了,只有一片寂静覆盖着田野、树林和沼地。”

 

怎么样,文字华美充满感性,描绘出一幅可怕的场景:春天已经到了,但是听不到了鸟鸣,周围变得非常寂静,寂静得死气沉沉。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化学农药。

 

这部书写于1962年,当时的化学农药主要是杀虫剂,有机氯类的有 DDT、六六六等,有机磷类的有马拉硫磷、对硫磷(1605)、敌百虫、敌敌畏,还有乐果。有机氯农药现在已不多见,很多年轻人没有感性认识。这类有机氯化合物非常难于降解,并且易溶于脂肪中。因此,鱼、肉、奶中有机氯残留比较多。

 

至于杀菌剂和除草剂,当时用的并不多,常见的只有福美双、福美锌、代森锌,除草剂也就2,4-滴、敌稗。

 

当然,《寂静的春天》作者是一个研究鱼类与野生资源的海洋生物学家,不是化学农药制造商,也不是农药使用者。由于对农药的使用并不很了解,写的作品文学色彩浓重,恰好震撼了很多不知情的民众。一本书,最终让整个有机氯农药行业退出了历史舞台,它的作用,远超最近昙花一现的“苍穹之下”。

 

我对这本书当然会有自己的看法,限制使用有机氯农药肯定是正确的,但是完全禁用并不妥当。什么事情都不要急于求成,农药的品种替代也是如此。

 

下面我再抄上一段也是充满感性的文字,至于是否科学准确,我并没考证:

 

1962年,蕾切尔·卡逊发表了著名的《寂静的春天》,指出DDT致癌,并污染环境。《寂静的春天》后来几乎成了环保主义者的圣经,并最终导致了DDT的全面停用。

 

听上去棒极了,但可惜,DDT 停用之后,又没有同样有效的药物来对付蚊虫,这使得非洲疟疾的发病率飙升,仅南非的一次疟疾大爆发,就导致了至少10万人的死亡。因为DDT的禁用,到了2000年,世界上至少有3亿疟疾患者,每年导致超过100万人死亡,相当于每天都有“7架坐满儿童的波音747失事”。

 

为此,科学家们开始呼吁重新使用DDT,南非在2003年采纳建议,并迅速把疟疾死亡人数降到50%以下。后来,连世卫组织都开始号召非洲国家重新使用DDT

 

但此时,已经有大约2,000多万人死于疟疾之下。后来著名作家迈克尔·克莱顿曾说,《寂静的春天》一书所杀的人,大概比希特勒还多。

 

我用两段感性文字,想表达一个观点,就是人们很容易被一些感性的话语所蛊惑,而媒体经常推波助澜。

 

第三章  建立道德制高点

有机氯农药的禁用,对于国际农药大公司来说,完全是一种意外,整个事件过程都很被动,整个事件的推手是公众舆论。环保的压力令国外农药公司无奈地停止了有机氯的生产。

 

但是之后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环境保护、风险评估、人身健康,其重要性慢慢超过了农药的药效,成为了舆论的共识。而国际农药大公司就利用这种共识,对内保护国民的健康,对外则利用这些理念,开始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布局。

 

对中国的布局需要做点前期工作,而有机氯农药的更替,给了国外农化公司一个契机。他们以环境保护和风险评估,建立起禁止有机氯农药的道德制高点。然后借口有机氯农药残留超标,阻止中国的农产品出口。

 

很多人不知道,上世纪70年代,国内的六六六年产量曾达到35万吨,这个产量和数年前的草甘膦都有一拼。想想70年代的工业设施,技术水平,要多大的规模才能生产出这么多六六六?况且这三十几万吨的产品大部分都用在了国内,而不是像草甘膦80%出口到了国外。

 

自从美国于1977年宣布禁用六六六,限制使用滴滴涕后,中国农、副产品出口因六六六、滴滴涕含量超标,每年都有多件受阻事项发生,货物不能上岸或就地销毁。

 

迫于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的压力,加上我国已经新建了几个农药新品种生产基础,198341日起我国停止六六六、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

 

80年代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时代,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思想慢慢淡化,西方的各种文化理念,伴随着各种对外交流活动,日益进入寻常百姓家。农药行业也无法独善其身。

 

这时候,国外农化公司控制中国企业和中国市场的核心布局正式登场了。这个核心就是知识产权保护。以专利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国内农药企业至今甚至未来都无法摆脱的魔咒体系。

 

第四章  破门而入的专利保护

作为一个靠出卖智力谋生的人,我从不反对知识产品保护这个理念。谁拿着我写的文章去赚钱,我肯定也会出离愤怒。但是我对国外在中国强行实施他们那一套保护体系的手段,无法接受。要知道中国的知识产品保护体系,并不是我们敲锣打鼓从国外欢迎进来的,而是美国人用贸易大棒打碎防盗门直接强加给我们的。

 

有人说了,知识产品保护,对中国是好事啊,可以推进创新,鼓励科技进步,为啥那时候的政府还这么不情不愿呢?

 

如果这种观念已经被很多人认可,那就说明西方文化这些年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成果。

 

因为著作权和商标这类产权与农药关系不是很大,这里主要谈谈专利保护。

 

专利保护制度在我们是1984年开始实施,那时候我们的政府部门还是很硬气的,出于国内的现实,没有立即把化合物列入保护范围,为国内农药企业开发新农药留下一线生机。这时国外农药公司的脸色就不那么绅士了,而是狰狞毕现,不断以各种方式施压。具体过程可以参见《大国的较量: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纪实》。由于90年代的时候,很多从事农药行业的年轻人岁数还小,不记得当时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紧张气氛,这里抄上一段,让大家再次感受下:

 

“我们是在与小偷谈判。”梅西冷不防地给吴仪来了这么个下马威。这句冷冷地甩过来的开场白,是中国代表没有想到的。往日的梅西并不是这样刻薄,也不是如此尖酸。他总是尽量地表现出一种温文尔雅的风度。今天他的温文尔雅哪里去了?大国风度哪里去了?今天的样子,倒像是个骂街的泼妇了。谈判厅里死般沉寂。中方一些代表来不及作出反应,目光刷地一下集中在了吴仪身上,不由得为她捏了一把汗。美方代表也盯住了吴仪,猜测吴仪可能作出的回应。然而,这种沉寂极为短暂,只不过是一刹那。几乎就在梅西的话音还未完全落下来的时候,个响亮而威严的声音掷地有声:

 

“我们是在与强盗谈判!”

 

这是吴仪的反击。双方代表都被这一声怒吼震住了。

 

谈判就是这样开始的,没想到吧。经过艰难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其实还是中国做出了让步。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199294,中国修改专利法,明确保护农药化学物质。同时还引入一个行政保护的概念,对1986年到1992年底期间一些专利产品,实施为期7年半的农药行政保护。

 

这样的情况下,美国依旧不满,19931996年不断利用“特别301条款”,以实行贸易制裁为威胁,提出更多的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要求。而那些与中国友好的西方国家,这时候也撕下伪善的面具,美国得到的好处,他们一点不拉,完全照搬到自己的头上,和八国联军入北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看到这里,有的人还是没明白,既然专利法不仅仅保护美国申请人的专利权,也保护中国人的专利权,怎么能说这个法律对中国企业不利呢?

 

要想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段金庸小说里面的描写:

 

正如要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去挥舞百斤重的大铁锤,锤法越是精微奥妙,越会将他自己打得头破血流,脑浆迸裂,但若舞锤者是个大力士,那便得其所哉了。以往练这心法之人,只因内力有限,勉强修习,变成心有余而力不足。昔日的明教各位教主都明白这其中关键所在,但既得身任教主,个个是坚毅不拔、不肯服输之人,又有谁肯知难而退?大凡武学高手,都服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话,于是孜孜兀兀,竭力修习,殊不知人力有时而穷,一心想要“人定胜天”,结果往往饮恨而终。

 

90年代的中国农药工业,知识产权上也是那个七八岁的小孩,而国外农化公司才是那个大力士。即使现在,中国农药企业只是那些坚忍不拔不肯服输的教主们,而国外农化公司才是知识产权上的张无忌。

 

2013年有个统计,国内农药企业到只有50多个专利产品在药检所登记,这些登记产品中,至今尚无在国内外具有声誉且市场占有率高的重要品种。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年被我们保护的、具有市场占有率的农药产品,说直白点就是可以赚钱的产品,其专利都是国外的。既然国内企业所有的产品没有得到保护,或者说保护了也不起什么作用,那这个专利法在农药领域,本身就是用来对付中国人的嘛。在目前这个情况下,这种保护并不公平,而是一种偏袒。

 

要知道,市场竞争中的公平,其前提是起点平等。如果规则规定每人搬东西都要一次一袋,每袋30公斤,看起来这没什么不公平的。但是假如搬东西的人群当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你还能说这个规则公平吗?不是一个起跑线上的竞争,就谈不到公平。此时越是公平的规则,对其中一方的偏袒就越多。

 

经过二十几年的强力推销,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在中国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国外农化公司看来,这个事情可以暂时告一段落,整个布局的基石已经坚固无比,以后就是临场发挥的事情了。

  

 到了2001年,国外农化公司又使出控制中国企业的第二招。美国孟山都公司与当地合伙企业阿塔诺尔公司联合向阿根廷对外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中国草甘膦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阿销售,对其造成了损害。

 

第五章  不宣而战的反倾销

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法律规定: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义务。这基本上就是想什么时候调查就什么时候调查,根本不用理会你。

 

比阿根廷早两个月,巴西就开始对我国生产的草甘膦进行反倾销调查,按照顺序阿根廷算是第二个国家。关于国内企业如何在摸索中应对南美的反倾销调查,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前几年新安股份又发了两则公告:

 

新安股份2012723日晚公告称,公司在应诉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草甘膦征收反倾销税的诉讼案中获得了最终胜利,这对于公司开拓欧洲草甘膦市场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据公告,20002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征收48%反倾销税。20049月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征收29.9%的反倾销税。2012719,欧盟高等法院对此案作出驳回欧盟理事会上诉的判决。

 

新安股份2013624公告,澳大利亚海关边保局公布重启反倾销调查的结果,裁定新安股份等三家中国草甘膦剂型企业不存在上述产品的倾销行为,终止针对中国草甘膦企业的反倾销调查。

 

十年的时间,迟到的结论,都是反倾销不成立。我感到奇怪的不是中国企业的胜诉,而是大多数农药业内人士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感受:轻松和解脱。这实在令人费解。假如我诬陷你偷了我的东西,然后经过两月的调查,你被洗脱罪名,路上再遇到我时你的感觉会是怎样?轻松和解脱吗?肯定不会,怒目相向是最起码的,说不定还要饱以老拳。

 

那为什么我们听到反倾销的调查结果时,我们就丧失了愤怒情绪,只剩下了庆幸和解脱?为什么我们的思维会发生这样的转变?

 

所谓平等,起码是你扎我一枪,我还你一剑。假如我们被欧盟认为是草甘膦倾销,启动反倾销调查,我们的政府也能立刻启动对该公司在中国市场最重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或者反垄断调查,让他们的产品也暂时无法销售,会不会国外公司就不会轻启战端了?

 

现在国外农化公司的肆意妄为,一方面是他们利用新产品新技术绑架了中国农业,另一方面也和某些部门的软弱可欺有直接关系。

 

这正如两群孩子打架,一群瘦小单薄,一群高大威猛,高大威猛的一边还站着几个大人,名义上是保持中立的裁判,实际上是这群大孩子的家长。而小孩子的家长却躲在家里不敢露面,这样的状况下胜负不言自明。如果小孩子群体中再有几个倒戈相向,再有几个出工不出力的,那最终出手的小孩子,只能是惨败。惨败次数多了,也就生不起反抗的心了。

 

所以我们听到反倾销的结论才是庆幸和解脱,而不是愤怒和不公。

 

竞争最好限制在企业间,但如果对方政府出手,那么我们的政府是不是也要有个担当?我们业内的人是不是要奋争而不是鸵鸟呢?

 

对于农药行业内的人来说,即使我们势单力薄,也不要放弃抗争之心。有本网络小说叫《夜天子》,是网络知名作者月关写的,他在小说中写了这样一段话:

 

我说要争,什么是争?人家比你强大,那才叫争,如果你比他们厉害还用争吗?争,就是从不可能"争可能!争,就是弱的一方去打强的一方!争,是要流血的!想一争就到,人家马上落花流水屁滚尿流,可能吗?如果你的对手那么容易对付,那他还算是对手吗?

 

如果,你只是稍受挫折就打起退堂鼓;如果,那股子热血一退你就变回原形,那你是什么?

 

你还是窝囊废,顶多算是个偶尔会发脾气的窝囊废!

 

北京大学法学院有个女生叫刘媛媛。在一次讲演中说到:英国有个纪录片叫《人生七年》,片中采访了12个不同阶层的7岁小孩,每隔7年再回去重新访问这些小孩。到了影片的最后,你就会发现,富人的孩子还是富人,穷人的孩子还是穷人。但是里面有个叫尼克的贫穷小孩,到了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了一名大学教授。可见命运的手掌里面是有漏网之鱼的。当我们遭遇失败的时候,不能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结到出身上去。家境不好,并不能斩断一个人成功的所有可能。

 

当我在人生中遇到很大的困难,感到依无所依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你什么都没有,你现在能做的就是单枪匹马在这个社会上杀出一条路来,所以你要相信,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一生的时间来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来。这个故事关于独立,关于梦想,关于勇气,关于坚忍。它并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童话,这个故事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这个故事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一个学生家境贫寒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信念,那些手握十几、几十个亿的农化上市公司,怎么反而英雄气短了呢?

 

第六章  收发自如的相关杂质

鉴于反倾销的措施看起来过于简洁粗暴,经常使用可能会引起中国企业的不满和反弹,同时这种暴力也影响西方给自己塑造的绅士形象。所以更为隐秘的策略递次登场。

 

首先就是FAO标准的盛行。对于FAO标准,我一直觉得它时不时来折腾折腾中国企业。也许有人觉得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请看下面的草甘膦不纯物的变迁史:

 

1992年版的FAO草甘膦标准中,除了干燥减重和氢氧化钠不溶物之外,还有四个相关杂质:N-methyl-glyphosate 28 g/kgaminomethylphosphonic acid 17 g/kghydroxymethylphosphonic acid 12 g/kg(phosphonomethylimino)di(acetic acid) 10 g/kg

 

到了2001年,这四个相关杂质神奇消失了,剩下了甲醛和亚硝基草甘膦。草甘膦的主要工艺路线就那么两条,2000年前后并无新工艺产生,为何把这些相关杂质取消掉?

 

我没有去开过FAO的标准会议,对原因也不清楚,但我猜测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国外农化公司已经打算从中国大量购进草甘膦原药,因此要在标准上为自己扫清道路。那时候中国的草甘膦甘氨酸路线为主,夹杂一些IDA路线产品。之前要打压中国的草甘膦,就拿这四个相关杂质说道说道。现在要买中国生产的原药,自然就不能给自己增加麻烦,反正这几个相关杂质看起来也没什么危害。

 

类似的情形还出现在多菌灵上。那时候国外有个杀菌剂叫苯菌灵(benomyl)。合成苯菌灵的时候,需要用最后一步的中间体与正丁基异氰酸酯反应。由于正丁基异氰酸酯的制备需要通光气,非常不便,国内有人为了省事就把最后一步中间体拿去做了药效试验,结果杀菌效果非常好。后来国内就把这个中间体当作杀菌剂推广开了,这个新杀菌剂就是多菌灵。

 

多菌灵问世后,由于其价格低,效果好,苯菌灵根本无力竞争。1992年的FAO标准中,就列出两个相关杂质:phenazine-2,3-diamine(2,3-diaminophenazine)3-aminophenazin-2-ol (2-amino-3-hydroxyphenazine)。这两个杂质一度是海关的检验项目,每个批次都要留样检测。后来杜邦2001年起不再生产这个产品,之后就很少有国家在进口的时候关注这两个杂质。

 

原药的杂质和环境毒理一样,并不是很严谨的概念,本身可操作性就很多。近些年中国的农药原药越做越好,杂质上基本上不会有大的问题,而且现在大部分的国外农化公司都在中国采购原药,所以最近也很少拿杂质说事,审查人员对杂质的关注度也在降低。

 

5批次报告中的杂质检测也就越来越流程化,研究最多的不是杂质的风险,而是杂质含量的波动区间,给人一种把狼养成狗的感觉,想想也觉得蛮有意思的。

 (未完待续)

 

农药快讯, 2015 (11): 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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