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管理国际经验分析及我国的管理对策建议
作者:袁会珠 朱春雨 沈迎春 更新时间:2016-12-06 点击量:1880

  我国特色小作物种类繁多,如果品、蔬菜、鲜食玉米、小杂粮等,可以粮经果菜兼用,经济效益高,均是各地的优势农产品,例如杨梅是浙江传统水果,种植面积8.65 万hm2,位列浙江水果第1位;再比如山东沾化冬枣种植面积接近全国的1/2,是冬枣栽培面积最大的县区,全县30万人从事冬枣产业。从全国各地地域经济来看,特色小作物的产业地位突出,是各地优化种植业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重要抓手,其关乎食品安全、国民健康、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国际贸易发展,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广大农民和消费者也极其关心。

 

国家需求分析

1.1  特色小作物病虫害防治任重道远

  我国特色小作物种类繁多,营养丰富,特色明显,地位突出,如浙江的杨梅,山东的冬枣,北京的樱桃,辽宁的蓝莓,新疆的哈密瓜、香梨等,不胜枚举。但是,这些特色小作物在种植过程温湿度适宜,有利于病虫害的生存,表现为病虫害种类多,危害程度重。我国特色小作物多达数百种,发生的病虫害种类超过600种,需要防治的病虫害就超过200种。例如,在杨梅种植过程中,就有病害20多种,虫害50多种,需要防治的病虫害就有凋萎病、白腐病、根腐病、癌肿病、干枯病、褐斑病、锈病、炭疽病、果蝇、蚧壳虫、天牛、卷叶蛾等。再例如,冬枣生产中,因近几年病虫害防治措施不当,新生病虫害和一些次要病虫害逐渐上升为主要病虫害,且有加重蔓延趋势;经调查,冬枣的害虫主要有绿盲蝽象、枣瘿蚊、枣步曲、黏虫、叶壁虱、食芽象甲、桑粉蚧、红蜘蛛、叶蝉等;主要病害有青斑病、枣锈病、缩果病、枝枯病等,如防治不及时,将严重影响当年栆果的产量和品质,甚至绝产。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2015年出版的《中国农作物病虫害》一书和其他文献,作者整理了主要特色小作物病虫害种类。

 

表1  我国主要特色小作物的重要病虫害种类

作物种类

病害种类(种)

虫害种类(种)

鲜食蔬菜

108

52

鲜食果品

163

152

西瓜、甜瓜

16

8

小杂粮

49

17

其他(鲜食玉米、栝楼、向日葵等)

37

18

合计

373

247

 

  面对如此众多的特色小作物病虫害,需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践行“科学植保、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理念,研究特色小作物种植过程中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农业措施、物理措施、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和化学防治等配套的综合防治技术,制定综合解决方案、防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但是,在目前特色小作物种植生产过程中,由于对病虫害发生规律研究认知不清,导致安全用药问题突出,种植生产中违规使用农药现象普遍存在,给特色小作物质量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1.2  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品种严重匮乏

  我国现有农药登记有效成分650多个,产品3万多个,登记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宗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苹果、柑橘、十字花科蔬菜、黄瓜和番茄等10种作物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数量占到农药登记产品总数的70%以上,在特色小作物上登记的产品则极少或没有,农药产品登记存在冷热不均现象。一方面,农药企业对于防治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农药登记“热情高涨”,农药产品数量众多,且同质化现象严重,例如登记的水稻稻飞虱防治农药产品高达1,322个,证件资源浪费严重,产品竞争惨烈;另一方面,则对特色小作物病虫害的农药登记“冷眼相看”,多数特色小作物无登记农药可用。例如冬枣、黑莓、树莓、桑葚、柠檬、杨桃等鲜食特色农产品上登记的农药产品数为0,种植户只好根据其他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经验,采用在大田作物登记的农药产品用于冬枣主要病害如炭疽病、褐斑病、锈病和轮纹病等,以及主要虫害如盲蝽象、枣瘿蚊、食心虫、红蜘蛛和锈壁虱等的防治。表2是作者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信息整理的我国重要鲜食农产品小作物登记情况(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

 

表2  我国部分鲜食农产品小作物的农药登记情况*

类别

名称

杀虫剂

杀菌剂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产品数

防治对象

登记数量

防治对象

水果
(43)

苹果

870

12

1,114

8

97

30

195

6

525

6

31

13

0

0

0

0

0

0

74

4

13

3

0

2

黑莓

0

0

0

0

0

0

草莓

2

2

35

2

0

1

树莓

0

0

0

0

0

0

蓝莓

0

0

0

0

0

0

醋栗

0

0

0

0

0

0

桑葚

0

0

0

0

0

0

唐棣

0

0

0

0

0

0

葡萄

6

3

419

7

6

55

五味子

0

0

0

0

0

0

猕猴桃

1

1

3

3

0

8

1

1

0

0

0

22

石榴

0

0

2

1

0

0

柑橘

1144

12

314

7

417

49

0

0

0

0

0

1

柠檬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核桃

0

0

3

3

0

0

板栗

0

0

0

0

0

0

14

6

13

5

0

8

0

0

0

0

0

0

李子

0

0

0

0

0

2

樱桃

0

0

0

0

0

0

11

3

2

2

0

0

山楂

0

0

0

0

0

0

荔枝

45

3

80

2

0

10

龙眼

7

2

1

1

0

3

菠萝

1

2

0

0

2

23

香蕉

1

1

520

6

17

28

榴莲

0

0

0

0

0

0

火龙果

0

0

0

0

0

0

山竹

0

0

0

0

0

0

栝楼

0

0

0

0

0

0

杨桃

0

0

0

0

0

0

无花果

0

0

0

0

0

0

类别

名称

杀虫剂

杀菌剂

除草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

产品数

防治对象

登记数量

防治对象

 

椰子

1

1

0

0

0

0

槟榔

0

0

0

0

0

0

芒果

2

1

33

2

0

1

橄榄

0

0

0

0

0

0

鲜食果蔗

0

0

0

0

0

0

蔬菜
(13)

番茄

70

9

983

7

6

107

辣椒

61

9

202

9

2

4

黄瓜

335

8

1813

7

1

29

韭菜

95

2

7

1

11

0

紫苏

0

0

0

0

0

0

大蒜

3

1

8

1

66

2

2

3

2

1

3

1

洋葱

0

0

2

1

2

1

3

1

9

4

19

1

山药

0

0

0

0

0

1

甘薯

38

5

37

1

5

5

叶用莴苣

0

0

0

0

0

0

菠菜

79

2

10

1

0

24

莴笋

0

0

1

1

0

0

其他
(5)

鲜食玉米

0

0

0

0

0

0

人参

5

2

22

5

0

22

可食菊花

0

0

0

0

0

0

可食百合花

0

0

0

0

0

0

葵花籽

0

0

0

0

0

0

* 备注:作者根据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登记信息整理,截止到2016年7月30日。

 

1.3  我国特色小作物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由于特色小作物无登记农药可用,农户往往把登记用于大田作物的农药用在特色小作物病虫害防治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例如,采用把登记用于水稻的高毒杀虫剂水胺硫磷用于豆荚螟的防治,造成海南“毒豇豆”事件;吉林省抽查的7种鲜食蔬菜的214个样品中,发现有23.4%的鲜食蔬菜的有机磷杀虫剂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MRL),检测到的有机磷杀虫剂包括对硫磷、甲胺磷等禁用农药(Rui Yu etc.,2016)。海南省在抽查产自海南、福建、广东和广西的杨桃、莲雾、滇刺枣等3种热带水果的117个样品时,发现66.7%的样品都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我国在杨桃上的农药登记为0,结果却发现61%的杨桃检出了杀菌剂多菌灵。尽管抽检的这些水果的多菌灵残留量很低,只有日允许摄入量的1.13%,不足以造成食用安全问题,但是还会引起公共恐慌和国际出口(XinfengYang etc.,2016)。特色小作物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特色小作物农药管理与使用现状及趋势分析

2.1  国内特色农作物的用药现状

  我国地大物博,特色小作物品种繁多,大多数具有高附加值、高经济收益,在地方经济发展和出口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猕猴桃、杨梅、草莓、冬枣、鲜食玉米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尤其“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战略的快速推进,特色小作物的种植生产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特色小作物种植的集约化、集中化和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由于无登记农药可用,农药乱用滥用现象严重,病虫害抗药性快速发展,导致病虫害发生危害日趋频繁和严重,不仅影响到小作物的安全生产,对小作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构成了严重威胁。据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资料显示,用于249种特色和小宗作物的911种农药产品中,仅有190种是在特色和小宗作物上登记过的,没有在特色和小宗作物上登记的达到721种。

 

  农业部为加强特色和小宗作物登记用药,已经开展了特色和小宗作物标准制定,面积统计,采取减少试验量、缩短试验年限等优惠措施,实行扩大作物范围的群组化登记,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为破解特色小作物农药无登记农药可用的难题。

 

  2011年,浙江省将扶持特色作物农药登记写入《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自2012年起,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财政扶持项目,鼓励支持浙江省企业在杨梅、桑树、杭白菊、茭白等特色作物上开展农药登记,并给予登记试验费用50%的补贴。2012—2014年,浙江省财政共投入1,400万元,对省内28家企业、84个农药产品立项扶持,涉及特色作物14类,防治对象50个,单个农药登记项目补贴14万~20万元不等。同时加大政策宣传,重点向农药骨干企业解读补贴政策,提高企业申请的积极性。自项目实施以来,2013年底登记4个农药产品,分别为30%松脂酸钠水乳剂、20%和45%松脂酸钠可溶粉剂防治杨梅蚧壳虫,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防治杭白菊蚜虫;2014年再登记15个药剂,包括25%和65%噻嗪酮可湿性粉剂防治杨梅蚧壳虫,33.5%喹啉酮悬浮剂防治杨梅褐斑病,30%醚菌酯可湿性粉剂防治草莓白粉病等。截止2014年底前完成19个农药产品的登记工作,其他产品正进行药效、残留、环境等各项试验,预计2017年底前可完成全部农药产品的登记工作。

 

  近3年来,山东省大力支持特色和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试验,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试验补贴,共计在韭菜、葱、姜、蒜、樱桃、冬枣以及金银花等7种作物的23种防治对象上,组织了67种农药的联合试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为解决韭菜用药问题,筛选了吡虫啉、高效氯氰菊酯、氟啶胺、呋虫胺、噻虫啉、噻虫嗪、虱螨脲、氟铃脲、灭蝇胺、蛇床子素、苦参碱、印楝素等进行联合试验,向农业部申请特殊登记政策,促进了吡虫啉、高效氯氰菊酯、氟啶脲等3种农药在韭菜上获得了登记。2016年,山东省提出要加快特色和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步伐的倡议,提出补贴20%~50%试验费用、每年解决2~3种特色和小宗作物农药登记的目标。

 

2.2  国际特色小作物用药管理经验分析

  在世界范围内,或多或少都存在特色小作物用药缺乏问题,只是牵涉作物的多少、影响程度的大小不同而已。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分析到,鲜食农产品特色小作物的种植面积较少,企业在这些作物上登记的农药通常不能够获得经济回报,甚至很难从登记产品的销售额中收回登记费用。何为特色小作物,各国定义不尽相同,美国把种植面积小于30万英亩(相当于180万亩)的作物称为小作物,日本把产量小于3万吨的作物称为小作物。

 

  世界粮农组织(FAO)于2007年和2012年组织了全球小作物峰会(Global Minor Use Summit),专题研究分析鲜食农产品小作物农药管理经验。美国和加拿大在小作物农药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成绩,其中美国的IR-4项目是目前最成功、历史实践时间最长的小作物用药管理项目。

 

2.2.1  美国IR-4项目

  IR-4全称“跨区域研究项目第4号”(Interregional Research Program No.4),项目名称“特色经济作物有害生物治理”。该项目由美国农业部和州农业试验站为“小作物用药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而设立的财政专项,每年预算由农业部向总统申报,国会批准。自1963起,IR-4就一直是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目标是为小作物种植者在病虫害防治中提供尽可能丰富的农药选择,保障全国的小作物生产。评估农药在小作物上的残留情况,研究提出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订最大残留允许值所需的试验数据和评价报告,加速小作物上安全低风险农药的登记。

 

2.2.1.1  项目机构组成

  项目的组成单位包括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服务局(USDA ARS)、国家食品和农业研究所(USDA NIFA)、州农业试验站(SAES)、美国环保署(EPA)和相关农药生产企业。总部位于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共有25名全职和兼职的科学家、协调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设有不同区域办公室,分别为:东北地区是康乃尔大学,南部地区是佛罗里达大学,中北部地区是密歇根州立大学,西部地区是加州大学,以及美国农业部的农业研究局(ARS)。

 

2.2.1.2  资金来源

  该项目每年直接资助的资金超过1,800万美元,具体包括农业部国家粮食和农业所$11,000,000,农业部农业研究局$3,800,000,农业部农业研究局、国防部$250,000,农业部海外农业局$500,000,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172,000,州农业试验站$481,182,行业资助$1,100,000,其它方面的间接资助每年也至少1,800万美元。

 

2.2.1.3  运作模式

  由种植业者根据其生产中需要解决的病虫害问题,提出病虫害管理解决方案,正式向项目工作组提出登记协助申请,工作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确定项目资助的优先权,进而确定下一年度试验内容,以及田间试验、实验室研究的地点,通过农药田间试验、实验室残留分析,准备相关农药产品登记所需数据和材料,然后向环保署(EPA)递交报告申请,EPA经过健康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等,制定农药的MRL值,批准产品登记。

 

2.2.1.4  项目成果

  自项目设立开始,IR-4项目已经为美国EPA制定10,000多个农药允许限量值,提供了农药(包括生物农药)在粮食作物和园艺作物上残留试验数据。近10年来,在稳定的经费资助下,每年为制定500~1,000个小作物上允许限量值提供所需的试验数据。近年来,IR-4项目组每年提供田间和残留数据大约占EPA每年正常登记农药与新增作物对象的50%。

 

2.2.2  加拿大Minor Use Pesticide Programe项目

  加拿大政府从2002年设立小作物农药项目,政府每6年投入5,450万美元用于开展田间和实验室残留试验,取得小作物农药登记的数据,具体做法如下。

 

2.2.2.1  项目“优先级”确定

  各省均设有“小作物”协调员,每年9月份,与本省种植业者讨论确定本省有害生物解决的优先次序。按有害生物类别(虫害、病害、杂草/生长调节剂)分别排序列表。每省选择3个作物/有害生物组合作为各省重点,1~2月上报全国汇总。每年3月召开全国小作物优先级讨论工作会,各省小作物协调员、种植大户代表、农药企业以及作物专家共同讨论。对于每个有害生物类别(病、虫和草),分别进行三轮筛选,第一次筛选(优先级标记为C)保留作物/有害生物项目组合120个左右;第二轮筛选(标记为B)保留作物/有害生物项目组合40个左右;第三次筛选(标记为A)保留10个作物/有害生物项目组合。每个“A”优先级作物/有害生物组合选择2个农药产品作为防治解决方案。对于目前尚无推荐产品可用的“A”优先级作物/有害生物组合,标记为APWS(“A”Priorities Without Solution),按照有害生物类别(病、虫和草)各选择2个作为筛选试验项目,通过生物活性试验筛选合适的防治药剂品种,待筛选试验结束后,每个作物/有害生物组合选择2个农药产品作为解决方案,且自动转为下一年度“A”优先级作物/有害生物组合。

 

2.2.2.2  第一阶段,项目计划(第1年)

  对于确定为A优先级的项目,立即开始建立项目计划,包括确认项目参数、数据收集、制定田间试验计划等。一般情况下,优先级确定1个月内,给各利益相关方(登记申请者和种植者)发送确认函。在9月底前完成项目所需资料审查,10月底向PMRA提交预评审请求(PSCR,Pre-Submission Consultation Request),确认该项目(农药产品/作物/有害生物组合)登记所需资料。11月底前,将需要开展的田间试验和相关研究/试验信息输入公共数据库(PMC database)以供各试验站选择,同时,制定残留试验、药效和作物安全性试验方案。各省试验负责人(PIs,Principal Investigators)在12月底前选择拟承担的田间试验,剩余的试验将在1月底前与其他外部承包商签订委托协议。

 

2.2.2.3  第二阶段,田间试验(第2年)

  包括第一个生长季节涉及的残留、药效和作物安全性田间试验,以及残留试验分析阶段的准备。跟踪监测所有田间试验的进展,各试验点于11月底前提交药效试验和作物安全性试验的摘要,试验项目负责人需在3月底前完成相应总结报告。各试验点在下一年度2月底前提交田间试验原始数据(RDFNs),由QA进行复核检查。同时,2月底前,将需要开展的实验室试验(残留试验)信息输入公共数据库(PMC database)以供各实验室选择。5月底前,PMC的实验室(Vineland)选定拟承担的试验,剩余其他试验在6月底前提交给外部承包商进行检验分析。

 

2.2.2.4  第三阶段,实验室分析(第3~4年)

  包括残留试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进行第二年的田间试验,审查项目取得的现有数据,以决定下一步工作方向(保持在第三阶段或进入第四阶段)。8月前,PMC的实验室(Vineland)确定供试标准品。试验负责人在收到相应文件2周内完成方法验证和样品分析数据审查。4个月内完成试验误差等方面审查。样品的分析实验结束1个月内提供初步结果,收到标样12个月内完成样品分析实验,实验结束6个月内完成样品最终分析报告。在10月底前,审查所有可用数据(残留、药效、作物安全性、职业暴露、数据查询),决定研究是否进入到第四阶段,或保留在第三阶段继续收集数据。

 

2.2.2.5  第四阶段,报告的撰写和提交(第4~5年)

  包括撰写试验报告,向PMRA提交全部文件和数据。进入第四阶段(报告阶段)1年内完成全部残留研究试验。在给登记申请者发送药效或残留报告同时,要求更新支持信和产品注册标签。收到完整数据包后2周内提交PMRA。审查通过后批准相应农药登记。

 

解决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难题的意义

  与水稻、小麦等大宗农作物相比,特色小作物的种植规模相对较小,但其时令性、鲜食性、经济性往往更为突出,解决其安全用药问题意义重大,而且十分紧迫。

 

3.1  解决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是保障农业生产的需要

  随着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不断发展,以及生产方式和气候变化等影响,特色小作物病虫害总体上发生较重,生产上必须使用农药进行防治,但是我国目前在防治用药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严重滞后,远远不能满足病虫害防治的需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对全国31个省份开展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国4/5的蔬菜、2/3的常发病虫害无可用登记农药。如冬枣上发生的盲蝽象、枣瘿蚊、食心虫、红蜘蛛和锈壁虱、炭疽病、褐斑病、锈病和轮纹病等10多种病虫害,目前尚无登记农药;杨梅病虫害50多种,需要防治的有果蝇、蚧壳虫、天牛、卷叶蛾、白腐病、褐斑病、锈病、炭疽病等,生产上常用的药剂有波尔多液、甲基硫菌灵、多菌灵、代森锰锌、吡唑醚菌酯、灭幼脲、灭蝇胺、氯氰菊酯、阿维菌素等,但是目前在杨梅上登记的农药仅有3种。无登记农药可用,已经严重影响了特色小作物的种植生产。

 

3.2  解决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由于特色小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刚性需求,实际生产中,大量未登记的农药被种植户参照在其他作物上的用法使用,或更加盲目使用。这些使用方法通过没有经过必要的试验和评估,对用药适期、剂量、次数、安全间隔期、使用注意事项等缺乏系统研究,没有建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缺少科学合理的用药技术,完全是凭经验用药,甚至是乱用、滥用。根据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未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不得在我国生产、销售、使用”,但特色小作物的病虫害不能不防治,农药不得不用,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无法严格执法。特色小作物中普遍存在违规使用农药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健康带来极大风险。

 

3.3  解决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是保障产业发展的需要

  违规使用农药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往往给产业造成重创,甚至是毁灭性打击。例如央视曝光北京“毒草莓”事件后,全国各地草莓价格直线下降,甚至销售价格都不够支付采摘工人工资,大量草莓烂在地里;再比如山东“毒生姜”事件曝光后,全国各地均对高毒农药含量超标的姜进行了就地销毁处理。我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导致的出口农产品(包括库尔勒香梨、猕猴桃、蔬菜等)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500~600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给相关产业造成巨大打击,影响了产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之媒体炒作,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形象。

 

我国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1  特色小作物病虫害发生规律研究基础薄弱

  特色小作物种类繁多,种植面积小,地域性强,其病虫害发生规律研究基础薄弱,有些甚至是空白。例如蓝莓、杨桃等病虫害,研究技术人员稀少,当开展这些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试验时,没有试验标准,没有试验材料,找不到合适的地块、试验单位和技术人员来承担。这将严重限制这些特色小作物的农药登记工作。

 

4.2  特色小作物病虫害发生规律研究防控技术落后

  由于对病虫害发生规律了解不够,其防治技术研究更是“空中楼阁”,种植者多是参照其他大宗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开展特色小作物的病虫害的应急防治,不能做到“对症下药”,不能做到“精准施药”,实际生产过程中,这些特色小作物农药的使用频次和用量往往显著高于其他大田作物。

 

4.3  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得不偿失"

  按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凡是生产、使用的农药,必须进行试验,由农业部进行登记,登记试验和费用由农药生产企业承担。目前,登记一个原药需要试验登记费用200多万元,登记一个农药制剂产品需要50万元以上,且试验及登记耗时一般在24个月以上。由于特色小作物种植面积小,农药登记常常是“得不偿失”。例如某农药企业花费100万元、耗时3年在某一种种植面积只有10万亩的特色小作物上获得了登记证,即使所登记的农药一个生长季全部在10万亩上均得到了推广应用,使用次数按照两次计算,该登记农药所获得的销售额也就在200万左右,利润也只有20万左右。所以农药生产企业不愿意在特色小作物上开展农药登记。据统计,目前我国农药登记“扎堆”现象严重,主要集中在如下几种作物:水稻(18%)、棉花(7%)、柑橘(6%)、小麦(6%)、甘蓝(5.7%)、苹果(5.6%)、黄瓜(5%)、玉米(5%),占到总数量的60%以上。山东调查结果显示,在特色和小宗作物上有100个以上的农药没有登记,也没有进行试验,没有残留标准,所以,也不能判定其农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例如在冬枣种植中,因没有农药登记,农户就按照苹果树用药,当地执法部门抽检发现冬枣含有10多种农药,但是不能判定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冬枣是否合格。

 

我国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适应我国特色小作物快速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小作物农药登记与管理工作,以促进农药科学合理使用,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这项工作也将避免鲜食小作物农药乱用滥用的现象,为农药用量减施行动提供技术和政策保障。具体做法为加快特色小作物用药登记、开展特色小作物用药再评价工作、强化特色小作物用药市场监管及使用管理。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工作公益性质突出,必须以政府支持为主。要强化政府主导推动作用,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积极性。引导和鼓励产业协会等社会资本投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具体建议如下:

 

5.1  开展病虫害发生危害和用药情况调查,探索靶标生物群组化登记策略

  组织各省(区、市)农药检定管理、农技推广、植保、有关科研院所和农药生产企业,联合开展特色小作物生产、病虫害发生与用药现状、成熟防治技术、农户用药需求等调查,全面掌握用药情况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相关情况数据库。参考发达国家的做法,根据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的生物学及危害特点,划分作物和靶标群组,农药登记试验可以选择在群组内代表作物和代表靶标上进行,在进行作物安全性试验的前提下,部分农药登记试验结果可以扩展用于同组内其他作物相关病虫害上登记。

 

5.2  制定规划,明确阶段性任务

  在调查和建立数据库基础上,发布适用扶持政策的特色小作物及病虫害名录,并定期评审,补充更新,鼓励农药在更多特色作物上登记。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根据各地特色作物产业发展情况、病虫害发生为害、农药特性和应用情况等,分年度制定最急需优先解决的作物-病虫害任务表,讨论确定防治方案和拟登记农药。选择产品以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经济等为原则。鼓励生物农药在蔬菜及特色作物上登记。

 

5.3  开展试验研究,探索特色作物审评政策

  根据年度计划确定的作物-病虫害-拟登记农药任务表,组织开展登记审评所需的药效、残留等登记试验。登记试验由具备资质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承担,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试验,出具报告。就作物群组、试验年限、区域和重复等,探索支持政策,研究提出适合特色作物特点的登记审评要求。

 

5.4  开展安全评价,确保登记科学

  我国特色小作物品种多、病虫害发生种类多、基础研究薄弱、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和最低残留限量数据缺乏,要组织开展特色小作物用药登记相关试验方法、评价标准、风险评估技术等研究。根据国内外试验数据、调查数据和膳食结构等,对农药对作物的影响、使用效果、经济性、膳食风险、健康风险、环境风险等进行评估,保证登记结果的科学有效可行。

 

5.5  制定农残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合理使用

  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建立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积极参与开展全球小作物和特色作物用药管理交流合作,努力推进在登记规定、限量制定、残留和药效作物分类等方面,与国际上协调一致,促进我国特色农产品国际贸易。制定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技术规程,提高生产用药标准化水平,防止农药的超范围使用或滥用。

 

5.6  创建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示范区(县/场)

    建立特色小作物安全用药试验示范区,加大示范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宣传、培训、示范、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切实保障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农药管理高效有序、用药科学合法、产业特色明显、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友好的典型。大力推广取得登记的高效安全经济农药产品和安全用药技术,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5.7  实行农药登记补贴政策

    对于特色和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试验进行补贴,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推广浙江省和山东省在特色和小宗作物农药登记的补贴政策经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种植业协会、有关专家、管理者等根据鲜食农产品病虫害防治的需求程度,联合提出每年补贴资金所扶持的鲜食农产品特色作物种类和农药品种,实行20%~50%的试验费用补贴,每年解决3~5种特色和小作物登记用药。

 

5.8  给予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后在其他作物登记时的资料豁免权

  目前,各地特色小作物在病虫害防治中,多参照在其他作物农药(如水稻、小麦等大宗作物)登记的剂量和使用方法,是从食品安全要求相对较低的作物“拓展”到食品安全要求更高的鲜食农产品的路径,较难保证鲜食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随着鲜食农产品农药登记补贴政策的实施,预计我国鲜食农产品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品种数量会有明显增加,那么,这就带出了另一个问题,在鲜食农产品登记的农药可否用到其他作物呢?从食品安全角度看,鲜食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更高,一个农药产品在鲜食农产品(如杨梅、冬枣、栝楼)等作物上通过登记了,那么在对食品安全要求相对较低的大宗农作物(如小麦、玉米)上使用,安全性应该有保证的。建议对那些已经获得鲜食农产品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的产品,在拓展到其他大宗农作物时,可以部分豁免登记资料要求(如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等),从另一个侧面鼓励农药企业开展特色小作物农药登记。

 

农药快讯, 2016 (22): 39-44.

tag: 特色小作物  农药登记  经验分析  管理对策  食品安全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7937.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