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 (中国农药)
农药快讯, 2017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