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农药行业首起美国"337调查"案所引发的思考 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王宁玲律师谈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刘 琴 更新时间:2017-09-04 点击量:1249

    说起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大家可能不了解,但是要说到国内农药行业首起美国337调查案——颖泰嘉和成功应对美“337调查”,那可是震惊农药界。也就是从这里开始,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与农药行业结下了不解之缘。


"337调查"应诉虽难却意义重大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据介绍,“337调查”案不仅节奏快,还以制裁“狠”著称。


  凡是“337调查”认定侵权行为存在的外国出口产品,将通过颁发禁止进口令的方法,直接禁止该涉案产品的进口和在美国市场的销售。而如果是判断普遍排除令,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其产品同样也不能进入美国市场。


  而我国自从加入WTO以来,对美贸易出口额便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随着中国制造在全球范围急速扩张,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内企业心中已不仅仅是贸易救济手段,更是其拓展国际市场的一把利器。然而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愈演愈烈,“337调查”就是其中的代表。


  然而你知道吗?我国已经连续十多年成为遭遇美国“337调查”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而每一场案件的推进,都是惊心动魄。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因为高额的诉讼、律师费用,案件在美国审理,也会出现各种不可预测的情况,这令很多国内企业在遭遇“337调查”时直接打了退堂鼓。


  国内曾有专家测算,在已判决的“337调查”相关案件中,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世界平均值26%。而许多美国公司之所以都选择美国“337”调查,也是因为“337调查”申请较容易,容易操作,调查诉讼周期很长,导致诉讼费用奇高,可以最大程度打击竞争对手。


  正如颖泰嘉和公司副总裁金文涛曾经说到的:“当得知被提起‘337调查’后,我们也曾考虑要不要应诉。”要不要应诉,这正是中国企业面对美国“337调查”一般做出的第一反应。而颖泰嘉和则厚积薄发,选择了应诉,并完胜。这不仅是颖泰嘉和“337调查”的胜利,更是我国农药行业在美国站稳脚跟的重要一棒,是中国农药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关键性的一场案件。


实现步步为赢需要的是专业

  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王宁玲律师表示,国内市场竞争白热化,很多企业便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如果遇到了“337调查”,企业不应诉,那么则意味着该企业在美国市场上的产品将被清退,由于受此牵连的企业名誉受损,也将失去美国市场。


  10年前,90%以上的中国企业对于美国“337调查”不了解、不重视,面对“337调查”案件时通常都不会积极面对,不会应诉,而且即使应诉了,败诉的也比较多。


  但是值得欣慰的是,现在,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出与不断推进,我们看到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从一开始的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中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在快速增强,知识产权的内部管理也越来越重视,面对“337调查”也会全力以赴,而且胜诉率也越来越高。


  那么,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究竟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完胜这起看似不可能实现的国内农药行业首起美国“337调查”案的?王宁玲律师表示,找一家专业的、经验丰富的、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非常重要,而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便是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非常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据了解,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在美国和世界各地共设有10个办事处,包括华盛顿特区、乔治亚州亚特兰大、麻萨诸塞州波士顿、加州硅谷、弗吉尼亚州Reston、英国伦敦、韩国首尔、中国台北、日本东京和中国上海。飞翰律师事务所提供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保护法等各方面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咨询、申办专利、授权许可及诉讼。代表客户处理涉及国际贸易、专利组合管理、国际互联网、电子商务、政府合约、反垄断及不公平竞争等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


  王宁玲律师还表示,企业与律师之间的紧密配合也是成功应诉的关键因素。据记者了解,包括王宁玲律师在内的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很多知识产权律师有着专业的理工科背景,这对该行业的专利诉讼就有着非常大的帮助。因此,美国飞翰律师团队与颖泰嘉和保持了较好的交流与沟通,整个案件熟悉过程及后续的一些应诉工作也进行得较为顺利,同时,面对应诉提出一个好的应对策略,并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不能出错,步步为赢。


重视知识产权就等于重视生命

  当中国公司的技术和市场都做得好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便是竞争焦点。这几年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申请量上实现了快速增长,但中国企业在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数量增加同时也应该关注质量的提高,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早期,更需要注意这个问题。


  王宁玲律师提醒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不仅要高质量强有力的保护,还要在企业内部重视运营。正如杜邦公司高管所介绍的,其公司领导对于知识产权表现出高度重视,只要基层出现了知识产权问题,员工便可以“通天”直达杜邦公司CEO,直接反映问题。因此,王律师还建议企业领导一定要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地位提升,让知识产权人员有机会参与到公司的市场、研发等部门的运营环节,因为知识产权与技术和市场应该是紧密相关联的。


  王宁玲律师还提出,在一项新技术有可能被公开之前,企业须提前递交专利申请,避免走弯路,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新技术。面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应“防患于未然”。王宁玲律师提醒,中国公司在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之前,要委托律师进行“自由运作(FTO)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以规避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专利是中国企业在美投资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比如竞争对手不希望他们到美国占有市场,所以会用专利来控告中国企业专利侵权。


  美国飞翰的王律师的建议是,中国企业应该做一些分析,自己的技术或产品是否真的侵权,如果一旦侵权,是否可以通过技术上的规避设计绕开或通过谈判来获得对方授权许可,以最低的代价进入美国市场。此外,在遭遇“337调查”后,企业要向自己信任的律师寻求帮助,要进行商业方面的评估,考量该调查案对公司将来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美国市场对公司的发展可有可无,不影响公司未来发展,可以放弃应诉。但如果美国市场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则应积极应诉。总之,应当根据不同的商业目标,确定不同的应诉策略。


王宁玲律师简介

  王宁玲律师为美国飞翰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她在为跨国公司及中国公司在提供专利申办、出具法律意见、开展尽职调查、提供许可、专利诉讼等方面拥有超过16年的丰富经验。此外,她还代理过多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和美国地区法院的案件。就读法学院期间,王律师为俄勒冈州联邦地区法院Ann Aiken法官作法官助理。2000年至2001年间,她还担任过俄勒冈州法律评论的主管编辑。她曾在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在美国及中国的年度大会上发表讲话。她在2014年至2017年,被《钱伯斯亚太地区》评为中国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领军人物。在2016年,被《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评选为中国地区专利交易业务领军律师。

 

农药快讯, 2017 (16):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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