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理念引领农药行业发展
作者: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 周普国 更新时间:2017-12-05 点击量:173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守住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担当,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维系当代人福祉和保障子孙后代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农业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学习应用于指导农药产业绿色之路,通过政策引领、市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共同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安全、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方向转型升级。


1  深刻领会农药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
1.1  绿色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观的深刻革命
    生态文明关乎民族未来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韩长赋部长在《人民日报》撰写的文章,帮助我们更加准确把握农业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他指出,更加注重资源节约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基本特征;更加注重环境友好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内在属性;更加注重生态保育是农业绿色发展的根本要求;更加注重产品质量是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目标。从农业绿色发展的基本特征、内在属性、根本要求、重要目标等可看出,农药绿色发展与农业绿色发展休戚相关。大力发展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是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的源头保障;着力提高农药利用率,是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保护资源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是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的有力武器、是农药绿色发展的有力举措。我们要明确这样一个概念,农药绿色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党组农业绿色发展指导思想的积极实践,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关键一环。


1.2  绿色发展是条例及配套规章制修订的精神实质
    新《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颁布实施,是当前行业最为关心的大事。我们坚决贯彻部领导的指示,在种植业司、政法司的主导下,始终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法律和规章制修订的全过程:注重通过规则创设,加速高毒高风险品种淘汰,畅通绿色新品种产业化路径;突出发挥政策引领作用,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绿色集约生产;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创建绿色市场环境;强化农药使用指导,加强风险监测,落实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农药绿色使用落地。目前已出台的《条例》及11个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初步搭建起农药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为农药绿色发展指明了道路。


1.3  绿色发展是农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低端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竞争激励、创制能力不足是当前我国农药发展的顽疾,也是瓶颈。农药产业走绿色发展之路,符合当下经济社会转型爬坡的大势,是提档升级的必然选择。推进农药绿色发展,实施生产企业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企业降低投入成本、提高环保效率;鼓励绿色品种研发、产品结构调整,有助于弥补国内企业竞争力短板、形成比较优势;推广绿色技术、带动用药水平提升,有助于赢得农民信任,创造品牌和口碑。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扭转农药当前负面刻板印象的有力举措。


1.4  绿色发展是农药对外合作的持续动力
    加快推进农药对外合作是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迫切需要。农药走出去的基础扎实、企业意愿强、合作前景广阔,比之于传统农业产品,农药是农业对外合作的“轻骑兵”和新的增长点。扭转原药比重偏大、产品附加值低、国际知名品牌少的不利局面,持续拓展农药对外合作深度和广度,都离不开大力推进农药绿色发展。用绿色发展的理念指导农药政策规划,推动规则制度跟国际更加接轨,提升政府间农药管理事务合作层次,争取更广泛、更优惠的农药对外合作待遇;用循环发展的思路指导农药生产加工,推动节本降耗、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企业走出去的竞争“内力”;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对外合作,培植守信、共赢、长远的价值取向,支撑农药走出去的步伐迈得更稳、走得更远。


2  农药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思路
    近年来,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顺应农业发展形势要求,农药行业整体上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杀虫、杀菌、除草三类主要产品的比例更加均衡;低毒化趋势明显,微低毒产品比例超过82%,高剧毒产品降至1.4%;制剂产品朝环保方向发展,悬浮剂、水剂、水分散粒剂、水乳剂等环保剂型比例逐年提高。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国农业部门有序推进高毒农药淘汰工作,多次在国际场合得到赞许,很多禁限用措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农药管理的重要参考和风向标。二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引领下,自主创制了四氯虫酰胺、氯氟醚菊酯等十多个绿色生态品种,累计销售收入9亿元、推广使用面积7,800万亩;绿色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环保剂型加工等关键生产技术取得突破并成功应用。三是资源加快整合。通过上市融资、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产业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企业增至近40家;中国化工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更是积极并购国际资源,努力打造世界级农化巨头。四是市场业态推陈出新。农药经营从产品单一维度向全程服务延伸,涌现出农药电商、作物综合解决方案、飞防、农资金融等多种新兴业态,一大批新型综合服务主体初具规模。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药行业还面临很多突出问题,离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同质化问题。同质化严重,平均一个品种登记50多个产品,而且多数产品集中登记在水稻、棉花、小麦等大宗作物上,还有很多特色小宗作物至今无登记药可用。二是去产能问题。部分产能严重过剩,无序扩张形成恶性竞争,不仅吞噬了绿色技术的价值空间,更造成资源浪费和环保压力。三是市场环境问题。经营单位多达37万家,经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门外汉”、“夫妻店”卖农药的情况普遍存在;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屡见不鲜,质量不合格产品仍有15%左右。四是不规范用药问题。超剂量、超次数用药现象普遍,包装物随意废弃,造成农业面源污染隐患,而且超范围、非法使用农药导致的农产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绿色必将是农药发展的主攻方向。我认为,进一步推进农药绿色发展,要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中办国办文件精神为指导,坚决按照农业部党组的指示要求,立足于服务农业绿色发展这个根本,以产品安全、产业集约、利用高效、发展可持续为总体要求,以创新引领、市场驱动、管理导向、技术支撑为原则,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努力推动农药行业发展实现更加安全、高效、可持续。具体来说,关键是4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核心引领。绿色发展理念是党中央在深刻认识并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客观实际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农药行业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理念求发展、谋发展、促发展,将其贯穿到行业调控、企业发展、管理决策的始终,全面落实绿色发展要求。


    二是坚持以服务农业绿色发展为根本目标。农药行业发展需要追求利润,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农药的价值归根结底是防治病虫草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行业发展必须坚决服从并服务于这个大局。为实现“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的协调统一”,我们迫切需要切换视角、转变观念,将“避免把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坚持粮食安全是农业绿色发展的底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作为看待并解决农药行业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根本,持续推进农药行业绿色发展。


    三是坚持以产品安全、产业集约、利用高效、发展可持续为总体要求。把握住产品这个关键,从源头上管控农药对环境、对农产品的安全风险,以创新驱动产品向安全高效、低毒低残留转型;把握住产业这个基础,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优势集中,提升全产业链价值;把握住使用这个重点,综合利用器械、技术、服务等手段,提高农药利用率,落实使用量零增长;把握住发展这个核心,立足优势、补齐短板,面向国际国内,培育我国农药核心竞争力,提高产业整体水平。


    四是坚持以创新引领、市场驱动、管理导向、技术支撑为基本原则。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鼓励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推动实现更具价值、更高水平的绿色发展;发挥市场力量的驱动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绿色发展的持续动力机制;发挥政府管理的导向作用,强化政策、制度、措施的组合效应,加强引导调控,积极释放信号;发挥技术服务的支撑作用,整合多方力量,增加全链条的技术供给,全面促进农药行业绿色发展。


3  携手打造农药绿色发展新名片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加快形成农药绿色发展方式,已成为一项紧迫任务,需要全行业携手共进、戮力同心,综合运用政策、科技、资本、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在重点领域、主攻方向上,拿出超常举措、形成强大合力,营造更具活力的市场氛围,加快促进农药绿色发展,打造国内外的行业名片。


    一是政策扶绿。充分发挥政策指挥棒作用,将绿色发展理念,转化成具体可执行的政策举措。提高登记门槛,设定配比梯度规定,下大力气减少同质化产品新增登记。加快实施高毒农药替代计划,在已禁用39种高毒高风险农药基础上,对剩余的12种高毒农药,要加强风险评估,本着“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有序淘汰。研究探索登记分类指导,适时开辟绿色通道,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登记、小作物用药登记、生物农药登记,豁免天敌生物登记。对相同产品,大幅减免药效、残留、环境、毒理等登记资料要求,减轻重复性农药登记试验对环境释放的压力。对助剂清单、绿色环保剂型、种子缓释产品、飞防专用制剂等,开展专项研究,适时明确政策要求,适当简化登记资料要求,鼓励加快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制定国家农药产业政策,指导地方开展产业战略研究,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着力产业集中度和培育大企业集团,促进农药绿色环保生产。


    二是研发创绿。农药新品种研发是行业发展“皇冠上的明珠”,也是农药绿色发展的关键。加快推进农药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支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等申请新农药登记,制定细化措施,落实农药创制者知识产权、商业开发权、登记转让权的有效保护。开展农药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向各级发改、科技、农业等部门,争创农药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组建农药创制联盟,鼓励联合项目申报、联合技术攻关,争取广泛支持,形成创新合力。学习借鉴种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改革模式,深化农药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建立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平台和托管中心,制定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优化服务支撑,组织农药创新论坛,交流科技前沿和产业动态,招揽国际一流智力资源;推动发展产业创新基金,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为企业创新发展和“走出去”提供催化剂。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深度合作,打破院所和企业界限,推动农药创新由国家主动向市场化、绿色化、产学研一体化方向转变。


    三是技术兴绿。加快新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农药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在新登记资料规定中,明确膳食、环境、施药人员健康、卫生杀虫等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推动风险评估从学术科研向实践应用跨越。扎实推进《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确保到2020年1万项农残标准制修订如期完成,加快标准集成转化,指导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化登记试验管理,规范试验单位认定,实施符合GLP、GEP等要求的试验质量规范,确保试验过程安全可控,试验数据真实可靠。优化试验项目,简化合并重复性、可替代试验,倡导试验绿色环保。提高试验技术要求,新增内分泌干扰试验、急性神经毒性试验、代谢物残留环境分析试验等。从试验质量管理和技术要求两方面着手,充分做好登记试验数据国际互认的准备。


    四是应用增绿。科学使用,是绿色发展成效集中体现的环节。深入开展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推广低毒生物农药,总结绿色农药补贴试点经验,遴选先进典型、提炼管用模式,争取扩大补贴试点范围,建立健全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扶植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支持高效施药机械、无人机飞防等发展,推进技药结合、精准施药。指导地方开展农药使用后风险监测,加强对已登记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特别是对已登记15年以上的农药品种,有序开展周期性再评价,识别和淘汰高风险农药。对发现严重问题产品,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完善“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依法严惩非标生产、违规经营、超限使用等不法行为。


    五是信息助绿。信息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新《条例》及配套规章首次要求农药标签上必须要标注二维码,给每一瓶农药都贴上了唯一的信息化“身份证”,这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我们将加快建立完善以“农药基础数据子平台、行政许可审批子平台、农药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农药监督执法服务系统、农药行业监测系统、农药大数据分析系统”等,“两个子平台+四个业务系统”为基本构架的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努力将之打造成为农药绿色发展的“听诊器”,通过对全系统、全流程、全要素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农药行业转型升级的“病灶”和痛点;努力将之打造成为农药绿色发展的“指南针”,通过对政策落实、行业管理和市场服务进行可视化展现,检验农药绿色发展的成效,有效避开发展误区和盲点;努力将之打造成为农药绿色发展的“助推器”,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农药绿色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农药快讯, 2017 (22):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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