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乐灵事件——不该把板子都打在中国生产商身上
作者:叶晓刚 更新时间:2012-08-20 点击量:3432
    最近,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对前段时间出现的问题产品氟乐灵裁定全面召回,涉事的中国生产商也做出了积极的配合与回应,愿意配合进行事件的处理,至此,氟乐灵风波算告一段落。然而此事的影响,却不仅仅是氟乐灵本身,整个澳洲市场甚至有一种担忧情绪,对所有中国制造的农化产品的品质产生了怀疑,澳洲本地的媒体与大品牌公司借此在市场上大作宣传,甚至本身参与进口的涉事进口商也顺水推舟地将责任全部推给国内生产企业,给澳洲的农民与农场主一个误导,认为中国制造就是靠不住的。
    然而仔细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发现中国生厂商是需要承担比较大的责任,但澳洲进口商在事件中也无法推脱干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把板子全打在中国生产商的身上显然有失公允。
    首先,该生厂商并不完全了解澳洲对于该产品在质量方面的苛刻要求,不熟悉澳洲对于原药与制剂的一些法律法规,但进口商一方应有责任与义务告诉生产企业详细的情况。我们知道进口商进口制剂一定要在APVMA登记备案过,那么他们就应该知道该产品除了主要含量要求外,还对其他方面,包括助剂要求、稳定性要求、外观等等的规定,而这些显然并没有完全告知给生厂商。
    其次,据称生厂商在不确定品质是否符合要求条件下,曾寄送过样品要求进口商确认,而当时并没有被提出异议,于是开始大规模生产。这中间进口商并没有尽到自己应当尽到的检验、检测、核准的职责。根据市场反应,问题产品其实肉眼就可以分辨,澳洲市场要求的氟乐灵制剂应该是红棕色的,而问题产品的颜色是黑褐色的,如此简单的区分,进口商却没有严格把关,从而造成后面的重大损失。
    在对市场要求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工厂的生产只能依赖于过去自己的经验,将出口到其他国家的或者国内的制剂经验拿来参考,那么这种配方的错误在所难免。比如澳洲禁用甲苯、二甲苯溶剂油,若对澳洲市场不了解,就很容易犯错。
    若再将过去几年发生在澳洲类似的质量问题做个回顾,我们发现很多问题惊人的相似。而问题的根结在于进口商与生厂商之间的沟通缺失,而沟通不畅源自于两个根源,一是不信任,二是不专业。
    有的进口商拥有登记,知道质量要求与配方规格,却基于一些安全与保密原因考虑不愿意将配方透露给与他合作的供应商,即便是签订了保密协议,进口商仍然会有许多顾虑(这些顾虑源于他们过去在与中国企业打交道时不好的经历)。在没有严格按照配方生产的前提下,想要生产出完全符合澳洲规定要求的产品,难度可想而知。
    随着中国与澳洲的贸易增多,越来越多的大型农场主开始自己到中国采购制剂以降低成本,但由于农场主本身缺乏对APVMA的品质监管要求的了解,缺乏对农药本身的化工方面的专业背景,甚至不了解一个产品的简单理化性质,在这样的情况下仓促与中国企业下订单,不可避免地出现上面的状况。简单地说,一个不知道自己要买的到底是什么,一个不知道卖的到底是否满足要求,两拨人凑一起不出问题才是奇迹。
    解决信任的问题,需要工厂与国内同行在与国外公司合作时,严格遵守合作底线,不能为了眼前短小利益损害自己的信誉基础,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从点滴做起。
    解决不专业的问题,若市场的农民或采购商不专业,我们就需要更专业,更多地了解目标市场的要求、规则,同行之间经常性地交流,互通有无。
    当然质量事故中,也有一些无良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偷梁换柱,如氟乐灵原药杂质中致癌物含量超标就直接发到了澳洲市场。发生这样的事件,工厂心里也有许多委屈,但错误就是错误,相信厂家会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希望这类事件能帮助厂家以及更多的同行朋友正确面对市场,了解市场规则,着眼长远战略,扎实自己的品质与服务,重新塑造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事件回放:澳大利亚召回产自中国的问题氟乐灵
    日前,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通过调查,决定召回一批进口自中国、销售至西澳的问题除草剂氟乐灵。当局在今年3月份就开始积极调查这个问题,调查显示该批氟乐灵的登记没有问题,主要问题在于配方中使用的溶剂出现错误,导致产品被污染,且发出恶臭。根据农民的上报,若人体暴露接触该除草剂,会造成恶心现象。
    APVMA与该产品的西澳登记商和中国生产商进行讨论后,中国生产商表示愿意主动召回该批次的问题氟乐灵。APVMA表示,非常满意两方对此次事件的积极配合,并宣布目前还没有对其它含有氟乐灵成分的产品进行检测,调查工作还将继续开展。
    APVMA鼓励西澳农民多向他们报告农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任何产品信息中的违规行为,比如性能不合格、外观异常、无APVMA登记号或缺少产品标签等。广大农民如果对氟乐灵的使用有所担忧,可以自行向当地产品供应商了解相应的自动召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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