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使用农药主要是指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存在较大潜在风险的、毒性较高的农药。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省农业厅在调查摸底、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采纳各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河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
《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全局、因地制宜、均衡设置的原则,既满足农业和林业生产需要又便于农民购买和监督管理,同时又结合地理环境和杀鼠剂等相关用药情况科学设置。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设置要求,一般情况一个乡镇只设1个;耕地面积5万亩以上设1个,每增加5万亩增设1个;不足5万亩的,2个乡镇设1个;省、市、县交界地区,农药批发市场等监管重点地区,森林、湿地、草原等特殊地理环境地区,鼠害发生较重的地区,可酌情设置;蔬菜、瓜类、果树、中草药材集中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不予设置。
为了扎实做好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工作,农业厅要求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监管到位;二要严格审查程序。省农业厅核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委托市级农业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先到先办,如同日申报数量超过规划点数,按照申请人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择优办理;三要严控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定点经营门店总数量,不得超规划或降低标准设置;四要加强动态监管。对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定期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情形严重的,依法取消定点经营资格。
农药快讯, 2018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