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① 产品适用于湖北省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对环境相容性好、残留低、对农产品安全。② 产品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中等毒性以下(含中等毒性)。③ 申报企业在部、省农药市场抽检中确认没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④ 产品特点鲜明,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良好并进行过试验示范。⑤ 每个生产企业申报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个。
申报范围:① 杀虫剂: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等害虫防治药剂。② 杀菌剂: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等病害防治药剂。③ 除草剂:水稻田除草剂;旱地(棉花、大豆等)芽前处理剂,苗后茎叶处理剂;灭生性除草剂。④ 杀螨剂:主要防治棉花红蜘蛛、柑橘红黄蜘蛛。⑤ 植物生长调节剂: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果树、蔬菜等进行生长调节。⑥ 拌种剂(种衣剂)。⑦ 杀鼠剂:母液,原药。⑧ 植保机械:先进、高效植保施药机械及杀虫灯。
提交资料:① 产品的基本介绍,主要包括在湖北省的试验示范效果,市场区域、渠道以及同类产品的优势等情况。② 农药产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产品核准标签、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产品彩色图片(电子版)。③ 提供产品空包装样品。④ 如实填写2016年重点推广农药和药械产品申请表。
其他事项:申报单位请与湖北省植保总站药械管理科联系。截止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