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就11月20日证监会公布的“创新层+基础层”计划做出明确标准解释。
股转公司在意见稿中首先强调,起步阶段将挂牌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再对相关层级进行优化和调整。
分层方案主要参照三个标准,分别是: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此外,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意见稿还指出,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股转公司还公布了准入标准的适用情况:
标准一,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
标准二,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年期审计报告。
标准三,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分层具体操作流程是:企业在申报挂牌时,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就该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标准自动判断,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直接进入创新层。
(大智慧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