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股票代码:002513)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收到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批复》(卫环函[2015]585号),宁夏蓝丰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意局部装置恢复生产。
前三季度,蓝丰生化营业收入7.71亿元,同比下降19.39%,净利润-0.39亿元,同比下降187.25%。净利润与2014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宁夏蓝丰生产线停工损失。
停产期间,宁夏蓝丰实施和完善了日均1,800吨废水综合处理装置,新建了两套MVR除盐装置,保证相关废水经过除盐处理后再经生化处理,实现新政下的达标排放。目前,宁夏蓝丰的环保装置处理能力已经得到较大提升,处理能力达到同行业较高水平,能够满足生产负荷且有一定富余。
蓝丰生化表示,宁夏蓝丰将于近日逐步恢复生产,蓝丰生化将督促宁夏蓝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停产期间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