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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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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集中约谈53家农资产品不合格企业

更新时间:2016-07-12 点击量:1278

  近日,河南省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53家农资生产企业集中约谈暨产品质量分析会,对全省53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和各市县、区质监局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河南骏化化肥有限公司宏福分公司的代表在约谈会上发言时说:“去年7月,我公司在生产的硫基15-15-15将返料误投入生产系统,致使该批产品氯离子严重超标,后来被市质监局在抽检中发现。虽然这批产品没有形成销售,但是这次质量事故却给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我公司一定会汲取教训,切实进行整改,坚决依法生产、依标准生产,保证不让任何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在此次约谈会上,河南省质监局通报了2016年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各市、区县质监部门的后处理情况,并就有关产品质量不合格后处理法律法规及工作程序进行了系统宣贯。针对全省农资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质检机构人员还分别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递交了农资生产产品质量承诺书,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积极进行整改。

 

  记者获悉,自2015年以来,河南省质监局根据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强同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力度,有效地处理了多起“坑农”、“害农”事件,切实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共组织查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7万家(户),查处农资案件6,626起,其中侦破农资刑事案件13起,打掉团伙两个,捣毁窝点9处,抓捕犯罪嫌疑人33人,对案件涉及的96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河南省农资打假巡访督查工作组组长、河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傅新立在约谈会上强调,各单位要继续加强不合格农资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力度,避免轻整改、重处罚现象的发生,确保后续处理工作取得实效。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贯学习,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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