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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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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新的农药管理举措影响未来农药企业发展

作者: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17-02-13 点击量:1467

  自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后,国家将进一步推进农药行政审批改革,提高登记门槛,并强化农药监督管理,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此次管理条例中,这3项将影响到未来农药企业的发展。

 

一、登记准入

  要点:适应绿色发展要求,提高农药登记科学水平

 

  《农药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中明确规定:登记试验单位由农业部认定,新农药登记试验由农业部批准,其他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将对,农药登记和制定残留限量标准,根据《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评估农药的毒理学和环境影响,并风险分析结果为批准依据。

 

二、市场监管

  要点:入市标准提升,日常监管严格

 

  《修订草案》表示,将建立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从农药的生产、包装、运输、销售等一些列流程进行记录。对农药生产、加工、销售做到有据可循。目前,浙江省建设2个平台(经营单位基础数据库、商品基础数据库),已有87个市(县)3,715家农资企业运用该系统。

 

  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建立2个“黑名单”(问题企业、问题产品),组织开展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等方式。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要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问题产品。加强日常检查,让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地,让非法企业无市场空间。

 

三、改革发展

  要点:推进农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去产能补短板

 

  在今年一号文件中,强调最多的就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今年要调减籽粒玉米面积1,000万亩,随着玉米的减产,相应的磺酰脲类除草剂也将会受到影响。农药供给侧改革也将随着农业大方向进行调整。

 

  利用登记资料要求、续展把关、生产许可条件、病虫绿色防控(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或政府采购项目等,引导农药企业削减老旧设备、低效高用量产品产能,加大高效、低毒、低用量农药研发推广力度,补上作物需求、种类变化、剂型创新的短板,优化产业结构。

tag: 农药管理条例  登记准入  行政审批  监督  残留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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