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623.56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具体金额以转账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0号”文核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3.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8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454.06万元。
截至2013年12月10日,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表1。
表1 蓝丰生化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 |
累计以募集资金 |
乙酰甲胺磷项目 |
18,697.00 |
18,230.58 |
拟除虫菊酯项目 |
14,362.00 |
14,875.52 |
敌草隆项目 |
8,534.00 |
8,534.00 |
PPDI和PTSI项目 |
8,494.00 |
终止 |
研究中心项目 |
4,000.00 |
2,390.92 |
合 计 |
54,087.00 |
44,03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