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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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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农药标签长啥样?

更新时间:2017-09-01 点击量:2385

  农药标签是农药的身份证,是指导农药使用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农药产品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凭据。

 

  农民在使用农药时,看的最多的就是农药包装上面的农药标签,如果标签制作不规范或者农药成分与标签不符,会导致农药使用不合理,严重的会造成作物减产乃至绝收。

 

农药标签到底怎么弄才合格?

  根据农业部最新发布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农药标签上应标注以下十项内容:

 

  (1)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农药名称应当与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名称一致。

 

  (2)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俗称“三证”,应印在标签显著位置。

 

 

 

  (3)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

 

  ① 除草剂用“除草剂”字样和绿色带表示;杀虫(螨、软体动物)剂用“杀虫剂”或者“杀螨剂”、“杀软体动物剂”字样和红色带表示;杀菌(线虫)剂用“杀菌剂”或者“杀线虫剂”字样和黑色带表示;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字样和深黄色带表示;杀鼠剂用“杀鼠剂”字样和蓝色带表示。农药类别的描述文字应当镶嵌在标志带上,颜色与其形成明显反差。其它农药可以不标注特征颜色标志带。

 

  ② 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相符。

 

③ 毒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个级别,分别用“”标识和“剧毒”字样、“”标识和“高毒”字样、“”标识和“中等毒”字样、“”标识和“微毒”字样标注。标识应当为黑色描述文字应当为红色

 

  ④ 由剧毒、高毒农药原药加工的制剂产品,其毒性级别与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不一致时,应当同时以括号标明其所使用的原药的最高毒性级别。

 

  (4)农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① 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适用作物或者场所、防治对象。

 

  ② 使用方法是指施用方式。

 

  ③ 使用剂量以每亩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或者稀释倍数表示。种子处理剂的使用剂量采用每100公斤种子使用该产品的制剂量表示。特殊用途的农药,使用剂量的表述应当与农药登记批准的内容一致。

 

  ④ 使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施用条件,施药时期、次数,最多使用次数,对当茬作物、后茬作物的影响及预防措施,以及后茬仅能种植的作物或者后茬不能种植的作物,间隔时间等。限制使用农药,应当在标签上注明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并明确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

 

  ⑤ 注意事项应当标注以下内容:对农作物容易产生药害,或者对病虫容易产生抗性的,应当标明主要原因和预防方法;对人畜、周边作物或者植物、有益生物(如蜜蜂、鸟、蚕、蚯蚓、天敌及鱼、水蚤等水生生物)和环境容易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明确说明,并标注使用时的预防措施、施用器械的清洗要求;已知与其他农药等物质不能混合使用的,应当标明;开启包装物时容易出现药剂撒漏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标明正确的开启方法和施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⑥ 国家规定禁止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方法等。

 

  (5)中毒急救措施:

  ① 中毒急救措施应当包括中毒症状及误食、吸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的急救和治疗措施等内容。

 

  ② 有专用解毒剂的,应当标明并标注医疗建议。


  ③ 剧毒、高毒农药应当标明中毒急救咨询电话。

 

  (6)储存和运输方法:储存和运输方法应当包括储存时的光照、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要求及装卸、运输时的注意事项,并标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等警示内容。

  (7)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

 

  (8)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农药登记证持有人、企业或者机构的住所和生产地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等。

 

  (9)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应当以二维码等形式标注,能够扫描识别农药名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

 

  (10)像形图:像形图包括储存像形图、操作像形图、忠告像形图、警告像形图。像形图应当根据产品安全使用措施的需要选择,并按照产品实际使用的操作要求和顺序排列,但不得代替标签中必要的文字说明。 

 

内容太多,印不下以上“十大项”怎么办?

  “办法”第十条规定,农药标签过小,无法标注规定全部内容的,应当至少标注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农药登记证号、净含量、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等内容,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应当标注规定的全部内容。同时,若登记的使用范围较多,在标签中无法全部标注的,可以根据需要,在标签中标注部分使用范围,但应当附具说明书并标注全部使用范围。

 

自家农药被知名媒体报道或获过奖,可以印在标签上吗?

  “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任何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符号、图形,不得标注企业获奖和荣誉称号。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微信公众号也属于产品宣传,不允许印在标签上哟!)

 

挑选农药时应该关注哪些?

  消费者在购选农药时,可以重点关注标签上的以下几点:

 

  (1)注意农药名称:无论国产农药还是进口农药,必须有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及含量和剂型。

 

  (2)注意农药“三证”:“三证”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证、产品标准证。国产农药必须有农业部批准的农药登记证号、准产证号、企业执行的质量标准证号。直接销售的进口农药只有农药登记证号;国内分装的进口农药,应有分装登记证号、分装批准证号和执行标准号。

 

  (3)注意使用范围:根据需要防治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选择与标签上标注的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相同的农药。

 

  (4)注意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特殊产品根据其特性以适当方式表示。

 

  (5)农药标签上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批号及有效期:生产日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有效期有3种表示方法,分别是以产品质量保证期限、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表示。根据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判定产品是否还在质量保证有效状态。不购买没有生产日期或已过期的农药。

 

  (6)注意农药类别:各类农药标签下方均有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特征颜色标志带,表示不同种类农药,公共卫生用农药除外。

 

  (7)注意毒性标志:农药标签在显著位置上标有农药的毒性及其标志,不同毒性的农药产品有不同级别的标志,同时用红色字体标有标志所对应的毒性。

 

  再次提醒:《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现有产品标签即老标签只能用到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标签办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书。

(农财网农化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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