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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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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

更新时间:2017-09-12 点击量:12036

  为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制作和使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DM码。

 

  2  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通过扫描二维码应当能够识别显示农药名称、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

 

  3  单元识别代码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类别代码,“1”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PD,“2”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WP,“3”代表临时登记;第2~7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号的后6位数字,登记证号不足6位数字的,可从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gov.cn)查询;第8位为生产类型,“1”代表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生产,“2”代表委托加工,“3”代表委托分装;第9~11位为产品规格码,企业自行编制;第12~32位为随机码。

 

  4  标签二维码应具有唯一性,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

 

  5  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负责落实追溯要求,可自行建立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建立农药产品追溯系统,制作、标注和管理农药标签二维码,确保通过追溯网址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追溯查询网页应当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在PC端和手机端浏览。

 

  6  2018年1月1日起,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其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二维码。

 

农业部

2017年9月5日

(农业部)

tag: 农药标签  二维码  追溯网址  单元识别代码  QR码  DM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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