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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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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10月起,审批、备案环评文件和相关技术评估,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作者: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更新时间:2017-09-15 点击量:5038

  环保像一座山,弄不好会把企业压弯。环保像一条河,重视了企业才能存活。

 

  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执行。这个决定被称为环保“新规”。

 

  “新规”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三是减轻企业负担。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新规”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在打破常规,比如: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环保部门再也不敢贴罚单上封条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等。

 

  “新规”打破常规接地气,尤其是“环保部门再也不敢贴罚单上封条”为许多中小企业赢得了生存、喘息甚至申诉的时机。李克强总理签署的“新规”,严厉约束了环保部门为企业做好环保服务与生存、发展的行为,明确自律行事。对于企业来说是让环保部门在严厉、自律中扎扎实实,认认真真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服务,科学解决环保问题。

tag: 环保新规  备案制  环境影响评价  李克强  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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