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134号建议”(关于推进农业航空植保统防统治的建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1 关于强化财政支持问题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农用航空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航空植保服务。一是实施购机补贴。2014年以来,一些省份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促进航空植保服务发展。2017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浙江(含宁波)、安徽、江西、湖南、广东、重庆等6个省(市)开展植保无人机补贴试点,重点补贴从事植保作业的服务组织。二是扶持飞防组织。通过提高植保无人机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实施农作物病虫防控项目,支持植保服务组织购置植保无人机,提升航空植保服务能力。同时,鼓励植保无人机企业与农药企业联合成立飞防服务公司,农飞客、标普农业、农博士、蜻蜓农服等专业化飞防公司应运而生。截至2017年底,全国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到14,000多架,从事航空植保的服务组织已超过400家。三是开展飞防服务。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利用农作物病虫疫情统防统治补助、小麦“一喷三防”等项目资金,支持各地大规模开展病虫疫情飞防服务。一些地方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据统计,2017年,全国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面积超过1亿亩次,有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和直升机防治病虫面积超过4,000万亩次。
2 关于强化人才支撑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植保无人机人才培训工作,打造航空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队伍。一是加强科学用药培训。2015年以来,在全国连续开展“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每年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技术人员超过200万人次。2017年,组织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开展新型植保机械使用与安全用药培训,共培训16.9万人,其中,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超过2万人。二是加强机手培训。2017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在6省(市)开展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要求试点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考核;申请补贴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此外,农业农村部通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植保无人机维修保养等方面的骨干力量。
3 关于强化技术研发问题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植保无人机技术研发。一是开展联合攻关。2016年,农业农村部成立“农业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由河南安阳全丰航空植保公司任理事长单位,近70家科研、教学单位和生产企业参加,为航空植保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搭建了平台。同年,启动“地面与航空高工效施药技术及智能化装备”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资金规模9,600万元。2017年,批复河南安阳全丰航空植保公司国内第一家航空植保重点实验室,研发植保无人机发动机以及喷洒设备等核心技术。二是推进标准制定。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制定《农用遥控飞行器通过技术要求》《遥控飞行喷雾机试验方法》《农用遥控飞行喷雾机安全施药技术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研制单位基本条件及评价办法》《无人机系统适航性要求》等标准,推进规范操作、安全施药。三是强化示范带动。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结合实施“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组织农药、药械生产企业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在全国共建600个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集成示范农作物病虫全程综合防控技术模式,加快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的推广应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技术研发,加快人才培养,为我国农业航空植保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大规模推进农业航空植保统防统治服务作业。
(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