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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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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盐城化企公示备案后即可复产,但“达摩克利斯之剑”依旧存在

更新时间:2018-07-18 点击量:1805

    近日,江苏省环保厅下发通知,江苏连云港、盐城两地因环保整治而停产的化工园区企业,停产企业复产不再依赖于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等程序,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将相关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并向有关环保部门提交材料备案后即可复产,但若再犯将被责令关停。

 

    数家企业确认已收到该文件。江苏省环保厅这份名为《关于依法做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8]282号文,下称“282号文”)表示,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有关要求,由排污者依法承担改正违法排污、实施整治的责任,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解除与否不再依赖于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等程序,而是取决于排污者自身整治达标情况。

 

    排污者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自排污者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解除。

 

    排污者解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解除之日起30日内对排污者进行跟踪检查。对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对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又发现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或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282号文在复产标准上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自由,目的应是避免“一刀切”,而“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将被责令停业、关闭”等规定则又是悬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因此企业的环保压力并未减少。

 

    而近期一些企业的复产情况也印证了这种说法。因受限于污水、固废等处理能力,有些企业虽然复产,但产能恢复尚不完全。以吉华集团为例,目前公司只是恢复了部分分散染料生产能力,且只是做没有污染的分散染料的后处理,污染较大的H酸生产仍未恢复。而其它据称已复产企业也只是恢复了个别产品的生产。

 

    因媒体曝光污染严重,今年,江苏连云港、盐城的几个化工园区内的企业接通知要求停产整顿,据统计,吉华集团、亚邦股份、海翔药业、辉丰股份、闰土股份等在内的近20家上市公司在江苏的生产部门可能均将陆续复产。

 

    7月11日和12日,雅本化学与海翔药业分别发布公告称,位于盐城的子公司建农植保与瓯华化学将恢复生产。

 

    同时,据了解,与吉华集团类似,联化科技位于盐城的1个停产子公司日前也恢复了一部分产能。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企业都在陆续复产,但这个复产肯定还要有个过程,毕竟配套的污水和固废处理能力无论如何都要跟上,现在靠偷排偷埋是很难蒙混过关了。”

 

    此外,目前已知的恢复(部分)生产的公司均位于盐城。停产子公司位于连云港的闰土股份与亚邦股份均还未复产分析人士认为,这或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态度有关。

(来源:综合自财联社

tag: 复产  停产整治  限制生产  辉丰股份  联化科技  雅本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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