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防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农药使用者。
二、检查重点
(一)在农药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生产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二维码标注和追溯平台建设情况。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隐性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生产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
(二)在农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门店、经营一般农药门店和网店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是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是否建立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等,特别关注“专供出口”百草枯农药产品是否存在出口转内销以及敌草快等除草剂是否违规添加百草枯等行为。
(三)在农药使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制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是否做到如实记录农药使用情况,特别要查处在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和中草药材等作物上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
1月底至3月31日前,各设区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开展一次防范农药安全风险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活动期间,省厅将适时对各地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防范农药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农药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防范农药安全风险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对违法生产、经营禁限用农药及假劣农药行为,未执行农药采购和销售台账制度行为,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搞好情况报送。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各市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请于2月15日前报送(见附件1)。各市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20日前报送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人:石岩,张荣全
电 话:0531—67866150 67866156
邮 箱:zzyglc@shandong.cn
附件: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检查活动联络员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29日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