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多场行业会议上,生物刺激素被频繁提起。在提质增效的背景下,这类产品已成众多学术界、科研领域、分析机构专家眼中的宠儿。
目前,国内对生物刺激素的认知是,生物刺激素既不是农药,更不是传统肥料。生物刺激素的靶标是农作物本身,能对植物自然进程起到刺激作用,影响植物体新陈代谢,有助于挖掘作物产量和品质潜能,对植物体健康生长起正向作用。
美国环保署近日发布了一份指南草案,建议在农药法规下对天然存在的生物刺激素进行管理并登记为农药。环保署在其指南草案中指出:“鉴于常被称为植物生物刺激素的产品种类越来越多,本文案旨在为识别本署视作植物调节剂的标签声明提供指导,从而依据《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案》(FIFRA)7 U.S.C. 136-136y,对这些产品按农药进行监管。”
指南将特定天然存在的成分视为植物调节剂,因此受制于环保署农药法规(FIFRA)的监管。这些成分都为有机成分,用于许多公司的肥料、土壤调节剂等产品中。指南要求任何含有这些特定成分的产品将受该法规监管,无论产品标签中是否声明其植物调节特性。
许多有机农业和园艺界人士认为这一举措并不合适,因为使用这些常规原料作为肥料成分相当普遍,不应仅仅因为这些成分存在于产品就使产品受到农药法规的监管。此类产品应免于农药法规的管制,除非产品有杀生特性,否则不应要求向环保署申请登记。
来源:世界农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