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病虫害化学防控技术的负外部效应产生了环境和社会成本。评价化学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农作物病虫害化学防控技术社会成本产生的原因与类别,指出农药中毒、接触农药导致的慢性疾病、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药及农药残留管理行政事业费用、农药市场检测和监控、农药残留检测和监控是主要的社会成本类别。初步分析了各类别社会成本的经济影响额度,测算出我国使用化学农药防控农作物病虫害所产生的社会成本至少在11.72~87.74元/kg(折百)。
我国常年发生的病虫草鼠等农作物有害生物多达1 600多种,近5年农作物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年均发生面积4.63亿hm2次,年均防治面积5.59亿hm2次,使用农药31万吨左右(折百);通过防治挽回粮食损失6 000万~9 000万吨,皮棉150~180万吨,油料250万~270万吨,蔬菜2.1亿~3亿吨,挽回农产品经济损失至少5 000亿元以上,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看到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化学防控技术使用所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大规模使用化学防控所造成农业生产成本的迅速增加,特别是所带来的环境和社会成本的迅猛上升。
分析评价化学防控技术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绿色防控技术经常面临推广难的问题。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各种防控技术的环境或社会成本的定量评价方法体系,难以衡量使用绿色防控技术、降低环境或社会成本所产生的效益,从而无法确定其受益者(农产品消费者和有关社会公众)应该支付多少金额,也无法确定农业生产者应该得到多少收益,自然也不能通过分配政策的调整来克服“市场失灵”。
化学防控技术的负外部效应主要是指化学防控技术中使用农药,农药残留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使用农药造成人身健康损害,使用农药造成天敌种群和农田自然生态被破坏、生物多样性降低、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等一系列人类健康、环境和社会问题等。负外部效应导致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后果通常在时间上滞后于经济活动,在空间上没有特定的界限,能够损害那些与该经济活动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或集团的利益,导致责任难于追究和界定。
如果不让农业生产者获得降低环境和社会成本所带来的收益,农业生产者就不可能自觉地采用绿色防控技术。开发化学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定量评价方法体系,对化学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评价,可以为制定农业技术推广或农业生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对于促进农作物病虫害可持续治理和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社会成本产生的原因与类别
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主要是由于化学防控技术的使用,对社会带来的负外部效应所产生的。如由于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使用者中毒,农产品中过量的农药残留,污染了空气、水源和土壤等,造成了人类生活质量下降,这些都是社会成本的反映。本文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主要从防控技术对人类的直接健康影响(农药中毒或疾病)、间接健康影响(农药残留的影响)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和管理等方面的投入来分析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
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农药中毒是化学防控技术带来的最重要的社会成本类别之一。农药中毒造成的社会成本主要由中毒者承担,如农民在防治病虫害过程中由于中毒事故(统计中分类为生产性中毒),主要由农民自己承担了医疗、误工、劳动降低乃至以生命为代价的成本。在生产、储藏、销售接触性农药中毒或者服毒自杀(统计中分类为非生产性中毒)所带来的医疗、误工和劳动降低成本,大部分由医保或社保等社会保障项目承担,以生命为代价的非生产性中毒成本则主要由中毒者自己和家庭承担。除中毒事故外,接触农药导致的人类慢性疾病也是最重要的社会成本之一。由于导致人类慢性疾病的原因的复杂性,大多数情况下很难与农药接触建立直接的因果联系,难于统计分析。
使用有毒物质后的残留影响,尤其是农药残留,是化学防控技术带来的另一个重要的社会成本类别。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导致农产品质量降低,甚至被市场所拒绝而丧失商品价值,造成的损失主要由农产品生产者或农产品销售商承担。农药残留导致的“食品安全门”事件,在现代信息社会中经常会产生“蝴蝶效应”,带来特定农产品市场大范围的崩溃,造成农产品的滞销,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损失,产生巨大社会成本。例如在我国曾经发生过的2010年海南省毒豇豆事件,以及2013年北京市的草莓被“毒”事件等。使用化学防控技术造成的有毒物质的残留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另外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产生的社会成本往往与环境成本相互交织。如农药残留或农药包装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对环境的污染是直接的环境成本,而为修复环境或预防环境污染的投入成本则是社会成本,现今在我国一般由财政(纳税人)承担。
为降低化学防控技术对社会带来的负外部效应,政府建立机构和人员,拨付经费用于农药等有毒物质的生产、包装、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以及其残留的检测和监管是必须的,但是这些工作所产生的成本也是社会成本的体现。
2 社会成本的初步测算
2.1 农药中毒
根据全国植保专业统计资料,1968—2017年,我国年平均中毒人数为71 673人,最高年份是1983年(304 291人),最低年份是1968年(2 492人)。其中,年平均生产性中毒47 907人,最高的年份也是1983年(241 093人);年平均非生产性中毒23 720人,最高年份是1990年(65 680人)。中毒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982年(26 752人),死亡人数最少的是1968年(119人)。其中,生产性中毒死亡最多的年份是1981年(1 800人),非生产性中毒死亡最多的年份是1982年(25 848人)(图1)。
图1 1968—2017年全国农药中毒人数(全国植保专业统计资料)
农药中毒治疗住院时间平均约为10.9 d,治疗费用平均1 660元左右,如果康复期按14 d计,推算每人次的医疗费用加上误工成本大致在4 600~5 000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目前为60万~80万元/人。以此测算在过去50年内,农药中毒平均社会成本为32.93亿~43.10亿元/年。其中,最高的1982年为228.29亿元,最低的1968年为0.83亿元。近10年已显著降低至12亿元/年以下。
2.2 接触农药导致的慢性疾病
我国人群接触农药90%以上是通过食物链,10%左右通过大气或饮用水等其他途径。接触农药导致的慢性疾病由于缺乏统计数据,难于定量分析。有报道指出,在致癌因素中农药因素占60%。由于接触农药导致的慢性疾病的广泛性,以及对人们健康影响的长期性与持久性,由此推测,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可能不会少于农药中毒所带来的社会成本。
2.3 农药残留超标
农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品不安全事件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了显著的社会成本。过去10年间,世界各大洲均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暴发。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表明,近5年来农产品合格率均在96%以上,农药残留超标率逐年下降趋势,农产品损失率也逐年下降。由于缺乏统计数据的支撑,还很难推测定量农药残留超标造成的社会成本。
2.4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中残留的农药量占总重量的2%~5%,我国每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约32亿个,是农田生态环境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当前,我国农药包装废弃物量大面广,基本未得到回收处理,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仅四川、江苏和浙江等省开始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其回收和处理的费用均由各级级财政支付。如浙江省财政2017年支付1.2亿元,回收4 445吨,处置4 026吨,大约处置使用4万吨(制剂)农药的包装废弃物。据此推测:每年种植业使用农药100万~120万吨农药,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10万~12万吨,全部回收处理费用(社会成本)应该为30亿~36亿元。
2.5 农药市场检测和监控
近5年来,我国每年农药市场抽样取样约2万~3万个,检测费用(包括抽样及设备折旧等)4 500~6 000元/样品,农药市场检测和监控费用0.9亿~1.8亿元。蔬菜及果树等农药残留检测每年3.8万~4.2万个样品,检测费用(包括抽样及设备折旧等)1 200~1 400元/样品,农药残留检测和监控费用4.6亿~5.9亿元。这些费用均由各级财政承担,是农药及农药残留检测和监控所产生的社会成本。
综合分析以上社会成本,初步测算我国每年使用化学防控技术产生的社会成本至少为36.33亿~271.99亿元(表1)。按近10年来每年平均31万吨(折百)的农药用量推算,我国使用化学农药防控农作物病虫害所产生的社会成本至少在11.72~87.74元/kg。与国外相比,Pimental等(2005)测算美国使用化学农药产生的环境和社会成本至少在120亿美元/年;Pretty和Bharucha(2015)报道,国外使用农药所产生的环境和社会成本平均为4~19美元/kg。我国的化学防控技术社会成本基本处于与国际相当的水平,随着科技进步,将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乃至绿色农药的进一步开发与广泛应用,我国化学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有可能进一步降低。
表1 我国化学防控技术社会成本的初步测算
3 讨论
3.1 农药中毒的社会成本主要由贫困弱势群体承担
分析近50年来医疗机构的统计报告,无论生产性中毒,还是非生产性中毒,社会阶层中的贫困弱势群体都是最主要的受害者。数据反映的典型特征是女性显著多于男性,农村中毒人数是城市的3倍以上,主要以农村和城市贫困人群为主。在2010年以前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为主,2010—2017年内以有机磷和百草枯为主。因此,在推广使用化学防控技术中,必须加强科学安全使用培训,尤其是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培训。
3.2 近十几年来的农药管理政策有效降低了农药中毒的社会成本
1968—1990年的23年间,广泛实施农药补贴政策,补贴额度曾高达85%~100%,农药使用量不断攀升。20世纪70年代,随着一些高毒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入市场,农药中毒带来的社会成本迅速上升,1982年达到高峰值228.29亿元/年。1986—1992年逐步取消了农药补贴政策,但是农药的使用量仍然在不断上升。至21世纪初,尽管菊酯类和新烟碱类等高效低用量农药不断进入市场,且广泛得到推广应用,我国农药年用量在2000年仍然上升至25万吨,2000—2010年的10年间继续攀升至31万吨左右。
随着199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监管纳入农业行政执行法的范畴,农药的用量虽然在高位继续攀升,农药中毒带来的社会成本却在逐年降低。农业部在2006年提出了“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开始推广绿色防控技术;2007年农业部发布公告,禁止使用久效磷等5种高毒农药,迄今,已有20多种高毒农药被禁用,30多种农药被限用。高毒农药的比例已从过去的30%左右减少到2%以下,农药中毒带来的社会成本已从1982年的高峰值228.29亿元/年降低目前的12亿元/年以内,科学的政策管理及植保理念的实施,将农药中毒带来的社会成本降低了95%以上。
3.3 治理农药残留超标成为控制化学防治技术社会成本的重点
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会使农产品丧失市场价值,农残超标是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中产生巨大社会成本的主要原因之一。农药残留超标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会像环境污染一样,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而减少,相反,会伴随着农业生产的工业化和集约化,农产品市场价值的上升,以及农业化学农药投入品的广泛使用而不断涌现。近10年,我国以果、菜、茶为重点的经济作物总产值已经上升到2万亿以上。其中,由于农药残留超标而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如仅2010年的1年内,由于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导致进口国拒收、扣留、退货和索赔等,带来了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损失达到70亿美元(约435亿人民币元)。因此,在推进现代农业的过程中,必须强化政策措施,对化学农药残留检测和管控只能加强,绝不能放松。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需求在数量上不断增加,结构上不断升级,公众对农产品质量要求显著提高,新的形势对病虫害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要求能够有效地控害保产,更要节本增效,包括要将降低防控措施的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放在突出位置。因此,必须转变防控策略,采用绿色防控技术或技术模式替代单纯依赖化学农药防控做法,大力推广使用农艺措施、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等控制措施,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必须转变防控方式,从单家独户防控病虫方式向专业化统防统治转变,从过度消耗地力向培育健康土壤转变,从盲目追求高产向栽培健康作物转变,并迫切需要围绕重点农作物开展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的集成和推广应用,在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同时进一步降低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
来源:杨普云, 李春广. 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化学防控技术的社会成本分析. 中国植保导刊, 2019, (4): 21-25
作者单位介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