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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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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假劣除草剂,有期徒刑一年,罚款20万!

更新时间:2019-11-15 点击量:1731

判决如下,被告人尹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 000元;被查获的涉案伪劣产品,依法予以没收并进行销毁;尚未追回的非法所得,依法继续追缴并发还购买者俱领。”11月13日,在云岩区人民法院中,贵州首例经营假劣草甘膦等除草剂案一锤定音。

 

 

此案要追溯到2019年3月,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和云岩区农业农村局在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贵阳市云岩区后坝农资批发市场有经营假农药的情况。执法人员通过摸排,发现贵阳云岩绿源农产品经营部的尹某有较大嫌疑,云岩区农业农村局遂于2019年3月8日对其立案调查。

 

2019年3月14日,贵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和云岩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当事人位于云岩区草黄路的营业场所及仓储场所进行检查,之后又通过前期摸排调查所掌握的情况,对当事人在花溪区孟关乡改毛村一组租用的4个农药库房进行检查,在库房内发现了大量涉嫌假冒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了查封,同时对库房内的所有农药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

 

 

在此次行动中,查获假冒美国孟山都公司、安徽圣丰生化有限公司、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1个厂家,22种农药产品,共计14吨其中1.8吨为国家禁止销售剧毒农药“百草枯”90%为违规草甘膦、敌草快等除草剂,涉案货值金额近30万元,产品通过贵州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重庆市化学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全部不符合规定。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挂牌督办,成立了由贵阳市、云岩区两级农业执法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专案调查,调查组辗转天津、安徽、江苏、湖南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对产品涉案企业的调查,确定所有产品均全部为假冒农药产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省植保站、贵阳市农业执法支队、贵阳市云岩区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和贵阳市农药经营户代表20余人参加旁听。

 

贵州首例经营假劣草甘膦等除草剂刑事案件宣判后,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蔡兴洪谈到:“此案是农业农村、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联合查办的案件,也是全省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一大典型案例。今天的公开宣判,旨在警示全省农药经营户,要学习法律、学习《农药管理条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我们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绝不手软!同时也希望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向贵阳市、云岩区农业执法人员看齐,向他们查办案件一丝不苟的精神学习,进一步加大农资执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开展执法宣传培训,向广大农资经营户宣传典型案例,自觉学法守法,规范经营农资。”


来源:多彩贵州网

tag: 贵州  假劣  除草剂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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