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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快讯: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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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法生产吡虫啉、啶虫脒原药相关企业的严正警告

更新时间:2020-01-17 点击量:6353

1月16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严正警告。

 

多家农药企业向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新烟碱类产品协作组反映,有若干企业无证非法生产和销售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为保证相关生产活动的合法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维护农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协作组成员将联合起来向政府部门反映,并付诸法律行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新烟碱类产品协作组提出以下严正警告:

 

一、未获得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

 

二、对于曾经违法生产过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协作组及其成员单位保留追究其违法责任的权利;

 

三、对于无视警告仍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和啶虫脒原药的企业,将立即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视其后续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tag: 吡虫啉  啶虫脒  原药  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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