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0日,株式会社福阿姆韩农和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有关噁唑酰草胺产品的声明。声明内容如下:
噁唑酰草胺是富美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富美实公司”)和株式会社福阿姆韩农(“韩农公司”)一起开发的专利除草剂产品(富美实公司制剂产品的商品名为:韩秋好®、稻青青®、春好®、清巧®和一展清®)。噁唑酰草胺的化合物专利ZL01823753.3目前仍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有效期至2021年11月1日。在相关专利存续期间,富美实公司是中国唯一合法提供噁唑酰草胺产品的供应商。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未经授权的噁唑酰草胺产品,本公司特发表以下声明:
1、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药产品的生产必须要先获得相应产品的农药登记证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在尚未取得前述证件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农药产品将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还将构成刑事犯罪。
2、韩农公司已经就专利复审委的相关决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期间专利复审委的决定并不发生效力,噁唑酰草胺专利ZL01823753.3目前仍为有效专利。专利权人有权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包括原药和制剂的生产厂商以及销售商。
富美实公司和韩农公司将和广大合作伙伴以及相关的主管部门(包括农药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一起,对涉嫌侵权违法的噁唑酰草胺产品展开调查,并适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