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局对四川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法农药中间体及原药中试装置建设环评文件进行批复公示。
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的战略开发规划,更好地开展公司农药的研发和中试,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负责3#及5#多功能实验间的农药中试,3#及5#多功能实验间原计划用于唑啉草酯中试和精草铵膦的中试,并于2019年4月19日取得了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精草铵膦及唑啉草酯中试装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利尔化学考虑到经济运行成本和市场需求,拟由利尔生物实施(S)2-氨基-4-羟基丁酸中试和酶法L-草铵膦中试,本项目将根据(S)2-氨基-4-羟基丁酸和L-草铵膦中试工艺及设备需求对3#、5#多功能实验间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增加部分设备和工艺管道的完善。
本项目建成后中试实验目标及中试时间如下:(S)2-氨基-4-羟基丁酸单次最大中试规模为600kg,L-草铵膦单次最大中试规模为500kg,首先进行(S)2-氨基-4-羟基丁酸中试,中试时间不超过1年,(S)2-氨基-4-羟基丁酸中试结束后进行L-草铵膦中试,中试时间也不超过1年。本项目只进行农药新品种的中试研发,不进行规模化生产。项目中试结束后设备和中试实验间按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规划另作它用,若要转为规模化生产,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另行环评。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来源:利尔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