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先达”)于2020年2月11日发生安全事故,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020年10月30日,辽宁先达收到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辽宁先达农业科学有限公司《复工申请》的批复(葫应急发[2020]10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通过整改,同意辽宁先达烯酰吗啉车间恢复试生产。辽宁先达要严格按照制定的《2000吨/年烯酰吗啉项目试生产方案》组织试生产;做好恢复试生产前安全培训工作;扎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车间组织试生产活动。”
公司收到批复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复产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本次复产批复只涉及辽宁先达部分产能产线,辽宁先达其余产能产线尚未收到政府复产批复。公司将密切关注辽宁先达其余产能产线的复产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