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批登记2018年第4个、第5个啶氧菌酯原药,使得目前登记企业总数达到8家。
此前,美国杜邦公司、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凌云集团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云帆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登记。
制剂方面,除了美国杜邦公司的22.5%啶氧菌酯悬浮剂和19%啶氧·丙环唑悬浮剂外,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和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已经分别获批登记22.5%啶氧菌酯悬浮剂和30%啶氧菌酯悬浮剂,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分别为西瓜蔓枯病、炭疽病和香蕉叶斑病。
不过,2017年,欧盟委员会决定不再续登啶氧菌酯,要求欧盟成员国最迟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撤回含有啶氧菌酯的产品,缓冲期的设置应不迟于2018年11月30日。这也给啶氧菌酯在国内的推广应用增加了不确定因素。
据欧盟委员会介绍,他们在评估期间确定了以下有关啶氧菌酯的风险:不能排除其代谢物IN-H8612的致畸变和细胞遗传毒性风险;暴露于代谢物IN-QDY63,对水生生物、蚯蚓以及以蚯蚓为食的哺乳动物具有高风险。此外,尚有一些方面是评估无法确定的。
农药快讯, 2018 (8):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