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要求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更新时间:2018-09-14 点击量:1712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广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早谋划,全面推进,按照要求完成了农药经营许可阶段性的工作任务。截至8月3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以及各县区已经全面开通农药经营许可办理窗口,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5,614张,其中限制使用农药许可证835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全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8月10日,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8月1日起,经营农药必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是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农药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将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岗位,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二、强化效能,加快推进。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培训班、电视、微信等方式,加强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将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受理机构、受理地点等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全部农药经营门店。对尚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要及时派发《告知书》,做好办证引导。

 

    四、强化监督,推动落实。省农业厅近期将开展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督导,组织开展全省农药经营许可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对办理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广东省农业厅)

 

农药快讯, 2018 (17): 1.

tag: 经营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  限制使用农药  政务服务  定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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