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报,在市、区两级农业部门的多次调解和不懈努力下,一起历时近3个月的西瓜用药事故纠纷日前终于圆满解决。
自2018年8月8日起,海曙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陆续接到洞桥、古林、鄞江、横街和石碶等镇(街道)农办电话反映以及瓜农和农资店来人投诉,称使用了某农药后,出现西瓜藤蔓缩头、嫩叶卷曲畸形的药害症状,损失严重。
接诉后,海曙大队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和农技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据查,西瓜药害发生面积301.2亩,涉及6个镇(街道)的瓜农25户,涉事农药来自广东深圳,登记作物为甘蓝,防治对象为小菜蛾,由当地3家农资零售店根据厂方和镇海某批发企业业务员推荐介绍,向瓜农推荐使用在西瓜上防治害虫瓜绢螟。
宁波市支队接报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专题会研究此项工作,并指派专人全程参与,加强对调处工作关键环节的协调与指导,同时要求海曙、镇海两区执法大队密切配合妥善处置药害纠纷。
根据市支队部署,8月16日海曙大队召集批发、零售和瓜农三方对涉事农药进行抽样送检。经检测,涉事农药明示成分合格,未检出隐性成分。8月20日应农药经销商要求,海曙农业技术管理服务站做了“不同杀虫药剂施药对西瓜生长的影响”的试验。试验结果表明,药后10天涉事农药标签标注的剂量和推荐使用剂量两个处理浓度均对西瓜生长有抑制影响。
为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市、区两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急农户所急,一方面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冒着酷暑,挨家挨户走访受损农户,跟踪损失情况,保存必要的各类证据;另一方面,反复、多次约谈相关当事人,充分讲清利弊,要求各方都从现实出发,换位思考,努力缩小补偿金额上的期望差距。9月27日,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多轮协调,最终当事四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本次西瓜生产损失系由农药推荐使用不当产生药害所致。农药生产、批发、零售三方共同出资补偿西瓜种植户经济损失33万元,已于10月底前全部付清。
农药快讯, 2018 (23):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