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利民股份;股票代码:002734)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0821,发证时间:2018年10月24日,有效期3年。
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3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利民股份公告)
农药快讯, 2019 (3):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