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关键年,同时,各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工作正在加紧推进。按照工信部工作要求,今年将完成全国化工园区评价认定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需要搬迁的中小型企业和具有重大风险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大型和特大型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启动搬迁。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当前沿江各省市都出台了“一公里”政策,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严格限制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长江沿岸地区也启动了相关危化项目的搬迁工作。
化工企业搬迁首先要解决搬到哪儿去的问题,规范的化工园区成为“刚需”。近几年,我国化工园区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并正在迈进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目前全国多个省份的化工园区评价认定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以促进化工园区进一步规范发展。一方面,一大批或因园区定位改变、或因地理位置不符合要求、或因产业定位不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的化工企业和项目面临搬迁;另一方面,很多省份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化工园区,不仅面临数量上的减少,还面临着土地资源紧缺、环境容量饱和的难题,无法接纳搬迁企业,区内企业也面临无法扩张、无法上新项目的问题。可以预见,化工行业正面临一波搬迁和异地投建的小高峰!对需要搬迁、想上新项目的化工企业来说,选择规范、稳定、可靠的园区是头等大事,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然而在现实中,化企在选择园区时面临这样的问题:东部地区化工园区作为稀缺资源,特别是知名园区,资源基本饱和,入园门槛太高;中西部园区不了解,不敢轻易投资。事实上,在经历了多年发展后,中西部大部分园区早已摒弃了粗犷的发展模式,已经形成拥有科学规划、完善配套的规范园区,亟须龙头型、延链补链型项目的带动。
如何在众多园区中选择到可心的、适合的园区?目前,已有一些省份开展了化工园区认定,让我们来看一下他们的进展:
山东:截至2019年,山东分4批认定了75家综合化工园区和10家专业化工园区。
江苏:2020年3月23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认定评分标准》。目前正在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湖北:2019年各市认定了总共三十几家园区,经发改委工业处复核,大多数园区都需要整改,目前正在从环保治理方面进行整改。
河南:河南省化工园区评价工作已经开展几年,主要方式是星级评价。认定工作由发改委在负责,发改、工信、安监、环保每个部门都有参与。
湖南:园区认定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进行,工信厅负责搬迁入园工作。
贵州:工信厅计划开展认定工作,但是贵州省化工园区发展与东部不同,东部园区的认定办法参考性不强,欲等国家认定办法出台后再行动。
陕西: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已出台,2019年评价出21家园区。但是有10家不符合2019年底应急管理部的风险排查导则的规定,仍需要整改。2020年计划开展第2批评价。
吉林:工信厅负责园区认定工作,目前已牵头分两组对全省化工园区情况进行调研。园区摸底调研、认定是2020年重点工作。
甘肃:已于3月11日下发《甘肃省化工产业集中区承载能力评估认定办法(试行)》,6月份开展园区认定评价,工信部办法出台后,将进行再次对标和评价工作。
辽宁:2019年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承接的10家化工园区进行评估,目前各市根据部门意见进行园区整改。鼓励引导现有化工园区评估。
浙江:正在准备认定工作,预计下半年正式开展。目前正与省应急管理厅和生态环境厅联合进行化工园区摸底调查。
江西:该省按照工信部2015年发布的化工园区规范化发展指导意见,列出了54个化工集中区。目前以该清单实施化工项目的招商工作。现正等待国家的认定办法出台。
云南:云南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由云南省工作小组牵头实施,小组内包含各部门成员。目前具体操作是由工信厅操作。2019年已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现在根据化工园区实际情况调整认定办法,2020年将认定几家园区。
安徽:尚未出台认定办法,目前生态环境厅和应急管理厅各自从环境和安全的角度确认化工定位。
其他省(市、自治区),如内蒙古、海南、宁夏、河北、黑龙江、新疆、上海、青海、天津、重庆、四川、广东等都没有制定本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都在等待工信部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的出台。 (来源:化工邦)
农药快讯, 2020 (1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