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乳油产品应有科学态度
作者:汪建沃 更新时间:2013-01-23 点击量:1121
    据专家预测,2013年全国农药需求商品总量预计为102.44万吨,折百量为33.43万吨,增长幅度为4.68%。在“谈药色变”的今天,2013年农药的需求量将有所增长,这对处于市场需求萎缩、行情低迷的农药生产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我国的农药制剂产品仍然以乳油为主,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这种局面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众所周知,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号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乳油农药企业的核准”;工信部[工原(2009)29号]公告,“从2009年8月1日起停止颁发新申请的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业界称乳油被判了“死刑”。
    从最近几年我国农药制剂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制剂年产量约200万吨。其中乳油产量约占50%,使用各类溶剂总量在30万吨左右,绝大部分是高挥发性芳烃,如苯、甲苯、二甲苯等。乳油产品占据所有剂型产品的首位,之所以成为“过街老鼠”,受到“冷落”,并不是乳油剂型不好,乳油问题的关键是溶剂,目前我国乳油所使用的溶剂主要是易挥发轻芳烃溶剂,该溶剂具有毒性较高、易燃、半衰期长,对环境影响大等缺点。此外,在其他一些剂型中还使用较多的毒性较高或具有致癌性的溶剂,如甲醇、二甲基甲酰胺(DMF)等。如果用其他毒性较低、安全性较高的溶剂,乳油仍然是一种好的剂型。乳油产品本身“没有过”,全是溶剂“惹的祸”。乳油产品要从“替罪羊”走出来,关键是要解决有毒有害溶剂问题。
    据报道,美国1987年就开始对农药中惰性成分进行管理,将农药用惰性成分分为四组,要求企业使用安全的惰性成分;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起对农药产品中有机溶剂加强管理,截止到2006年2月,对农药产品中使用的38种有机溶剂进行了限期禁用或限量管理;OECD调查报告称,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出台了一些限制规定,更多的国家正在考虑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我国要解决乳油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有毒有害溶剂问题,一是对目前在乳油生产中大量使用的二甲苯、甲苯、苯、甲醇、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毒有害溶剂实施限制使用,二是组织开展各专题技术交流,鼓励企业与院所、高校合作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让,对关联度大的技术难题设立科技专项予以扶持,扎扎实实做好有毒有害溶剂替代工作。
    欧美等发达国家先后颁布了某些乳油产品禁令,我国也正在大力推进乳油产品的削减和部分替代工作。除了大力开发、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水乳剂、悬浮剂、悬浮乳剂等水基性剂型的制剂,压缩乳油的品种和产量外,开发易降解、毒性低、可再生和环境相容的绿色非芳烃乳油是降低乳油中芳烃溶剂用量的重要举措。乳油产品不可怕,关键是要淘汰和禁止使用可怕的溶剂。诚然,有些乳油类农药衍生出来的污染及农药残留问题,正威胁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但只要我们很好地控制、利用好它,仍然可以进入市场的。一方面,我们要禁限用一批对社会环境有不良影响的乳油产品,而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的农药品种,则必须加强引导,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农药;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政策和经济支撑,一手着力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符合社会发展的新农药,一手对乳油类农药产品进行技术创新,用其利,抑其弊。这才是我们对待乳油产品的科学态度。
tag: 对待乳油产品应有科学态度  

最近文章:
本文链接:http://www.agroinfo.com.cn/news_detail_1636.html
苏ICP备10201623号-1 工信部网站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 农药快讯信息网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帐号:488 466 545 445 收款单位: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86581148 传真:025-86581147 E-mail:nyxxz@263.net 邮政编码:210046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