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对拟备案的2013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原址更名名单予以公示。经山东省经信委批准(鲁经信函字[2012]284号文件),原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由孙利变更为闫新华。这也意味着,今后,原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农药业务均将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继。
近年来,华阳科技(华阳集团)公司保持了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生产形势稳定,产品质量过硬,品牌优势突出。“华阳”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公司进入“2011中国农民最喜爱的农药品牌”30强,并排名第12位;2012年,公司在中国农药行业百强榜中排名第64位,并顺利获批延续下一个5年的农药原药生产资格,“华阳”牌50%乙草胺乳油获评“2012年山东名牌产品”。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闫新华分获2011年泰安市市长质量奖、2012年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均为全市、全省农药制造行业唯一入选者。尽管公司名称变更,但“华阳”农药仍将继续竭尽全力真心服务广大农民消费者,并在拼搏实干中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