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出现对农资市场的深远影响
作者:曹涤环 姚伏初 更新时间:2013-09-05 点击量:1304
    当前,随着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和土地流转政策的出台,在短时间内,家庭农场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据报载:“合肥日均诞生5个家庭农场,济南半年有3,273个家庭农场,衢州今年培育发展家庭农场1,000个……”在搜索引擎里,输入“家庭农场”这个关键词,大量抢眼的新闻标题就会映入眼帘。随着今年“家庭农场”写入中央1号文件,各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被激发,纷纷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值得欣喜的是,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的低、小、散问题,它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的整体效益,将对破解“谁来种地”难题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可以预见我国农村中的家庭农场未来将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方面军。各地都在把更多精力转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不少地方已出台了有针对性的财税、用地、金融、培训和服务等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发展家庭农场无疑是件利民惠民的好事。作为我国的农资服务行业,如何抓住契机,把这件好事办好,让农民真正满意,这既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尽快适应这一形势的发展变化,同时也是一个转变长期以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服务的惯性思维,顺势而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资服务工作,为农资经营服务提出了一个新的思维空间,必须尽快适应和跟上,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的观点,那就叫做“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
    农村中大量家庭农场的出现,农资市场的消费者逐渐从一家一户,只有几亩地,十几亩地的农民向成百上千土地的家庭和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大户等多种形式的消费大户转变。今后,批发、团购、直供农资行为越来越普遍,对我国的农资服务行业和各级经销商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农业行业向来有这样的说法:谁占领了销售渠道,谁就拥有了未来,这话是不无道理的。
    首先,批发商和零售商面临着洗牌的挑战。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出现,使得规模农业已成大局,具有较强购买力和一次性采购大量农资产品的消费者在日益增多,这无疑是未来的一种趋势。这对于大型的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是一件利好的事,对于批发商、零售商影响巨大,重新洗牌已摆到了他们的面前,如果不了解农资发展的方向,按常规走路,不去认真分析形势,不去刻苦钻研业务,靠老思维、老产品去打天下,对家庭农场主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一知半解或一问三不知,特别是随着农场主在生产结构调整中出现的一些农作物病虫草害,提不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批发商和零售商随时都有可能淘汰出局,随着家庭农场的出现,规模农业的不断发展,或许规模小的经销商逐渐会被实力雄厚、业务知识扎实的大的经销商所兼并,将来一个县或一个地区的经销商的数量可能就是那么几家,而这些经销商的职能,就是在家庭农场的发展之下,逐渐转为向他们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物流配送以及资金服务的一揽子农业生产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速度的加快,一大批家庭农场主涌现出来,当前农资市场竞争已进入白热化,而这些家庭农场主的出现无疑是农资经销商争夺的焦点。
    其次,对农资生产企业的发展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农资生产企业不应只想着如何将产品推销出去,更应考虑的是如何让家庭农场的农资消费者去取得更好的效应,展现双赢的局面。对于农资消费者来说,如果可以从二、三家企业购买到所需的全部农资产品,并要获得相应的农技服务,这样他们认为是更为经济有效、安全可靠的途径。因此,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资产业的重要服务阵地,综合服务供应商是农资企业的发展方向。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种植大户定将成为他们农资产品销售的主体,必然带来和促进企业销售渠道的下沉。由原来的企业—批发商—零售商,逐渐会转变为企业—联合批发商或直接供给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种植大户的销售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零星的销售变成了集中采购,原来代理商在销售季节大量进货,销售季节结束大量退货的现象也会大大减少,企业的生产量将变为实实在在的销售量。因此,生产企业只有不断地提升科技、服务质量,掌握最新的农资发展动态,才能更好地扩大自己的服务领域,服务顾客,留住顾客。
    再次,销售农资产品的服务,应随着家庭农场的出现而发生变化。当前出现的家庭农场,生产规模都有了扩大,他们对销售商的农资服务也会提出一些新的要求,从目前情况来看,家庭农场这些种植大户,一是对农资产品质量要求更高。在大面积的生产过程中,对于防治病虫害所用的农药要求在规定用药的时间内,能够把病虫害控制住,所用的化肥也必须保证农作物的高产丰收,所用的农药如果能做到减少用药次数,则不仅达到了防治病虫害和高产的目的,同时也为他们节省大量的生产成本。与此同时,农场主希望从经销商那里购买的农资产品,在价格上会提出新的要求,过去小型种植户通常直接在乡镇附近零售商处购买农药化肥和种子,家庭农场出现后,企业和商家一般都能秉着量多价优的促销原则,因为他们对农资产品的用量大,所以他们对其提出的优惠力度自然也会高一些。从湖南省沅江市的情况看,一般来说,给他们的化肥价格比市场价低3%~5%,农药价格低6%~10%,农机具的租用价格也比小规模种植户低10%左右。二是对技术和资金的要求。一般来说,种植大户从种到收都是一包到底的农资产品提供者,最使人满意的是既出农资产品又出生产技术,农场的种植者们出劳力,和做好这些平时的管理,到作物收获时再结账,这是因为好多大户都是刚起步,手头资金比较困难,许多经销商为了争取客户,特别对那些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更是垂涎欲滴。为了把生意做大,采取赊销等市场行为的还不少,在某种意义上,也为企业或销售商增加了资金的风险,但一般问题不是很大。三是家庭农场的出现,对农资包装提出了新的要求。土地的高度集中及规模化生产,无疑会给机械化作业带来较大的发展,毫无疑问,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生产也必须随之适应,如产品的剂型要适应机械化甚至飞机喷药的要求。因此,原先适合一家一户的小包装产品完全有必要改为十亩、百亩等大型的包装,或者在产品设计时,按照大户田亩数,计算好用药和用肥量,然后直接跟生产厂家定购大包装。目前家庭农场这些种植业大户,他们的劳力一般都十分紧张,那些高效、低毒、低残留、持效期长的农药产品将会受到市场的欢迎,作为企业可以花更多精力去开发,生产出高质量、高效能的农资产品,指导这些高价值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将会显得更加重要。
    总之,家庭农场的规模种植在大幅提高种植户效益的同时,他们也在走向市场进而独立自主地参与农资市场的竞争,并且这些大户的规模经营方式,一定会内生出自我发展机制,并会随着发展由弱到强不断扩大,最终成为农资企业和各级农资经销商的竟相争取的农资产品使用的大客户,这一点是肯定的。
农药快讯, 2013 (17):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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