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作者:王以燕 更新时间:2013-10-09 点击量:14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评委会各委员: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在北京召开。现将《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纪要.pdf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4日

附 件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纪要

    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6人,实到委员29人,符合《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规定,评审结果有效。会议评审了申请正式登记的农药产品,研讨了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申请正式登记产品评审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农药品种18个(含12个新产品,6个复审产品),其中杀菌剂4个、杀虫剂2个、除草剂10个、卫生杀虫剂2个,共涉及30个产品。委员们经过认真细致评审,同意硼酸锌等10个品种正式登记;环丙唑醇等4个品种需补充有关资料,并经相关专业组审核符合要求后,同意正式登记;暂不同意喹草酸等4个品种的正式登记。
二、农药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讨论意见
(一)关于蝇香产品登记管理问题
    根据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蝇香产品风险评估,向本次大会提交了《蝇香对使用人群健康风险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表明,蝇香对使用者的健康风险是存在的,室内使用风险不可接受,室外使用风险可接受。委员们一致认为,这是我国首次对卫生杀虫剂产品开展人类健康风险评估,评估过程公开、透明、企业参与,调研数据充分,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果可靠。对于该产品是否可以进行“室外使用”登记,委员们意见不一致。多数委员认为,虽然该产品室外使用的风险可接受,但由于其具有驱蚊功效,主要在南方地区农村使用,许多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文化程度低、保护意识弱,难以确保其仅在室外使用,且室外使用的场合非常有限,不能因部分地区仍有该产品销售使用而倒逼主管部门登记认可,建议不予登记。少数委员认为,主管部门应尊重风险评估结果,充分考虑市场有需求的现状,疏堵结合,允许室外使用登记,同时规范质量规格、包装、标签等技术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降低安全风险。为此,评审委员会建议部种植业管理司会同农药检定所,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领导审定。
(二)关于甲磺隆等3种长残效除草剂登记管理问题
    根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委员们审议了对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等3种长残效除草剂的管理措施,形成并一致通过以下建议。
1)禁止含氯磺隆的产品在国内使用,2013年12月31日前撤销含氯磺隆的产品登记证。
2)分步骤禁止甲磺隆、胺苯磺隆在国内使用,2013年12月31日前撤销单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含甲磺隆的复配制剂及胺苯磺隆产品登记证。
3)保留含甲磺隆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的登记。企业需要保留含甲磺隆产品出口的,在2015年7月1日前,可申请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的登记。

农药快讯, 2013 (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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