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药登记管理情况盘点
作者:季颖  吴志凤 更新时间:2012-03-16 点击量:1359

    2011年农药登记管理围绕粮食增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管理六项规定,大力推进登记评审电子化进程,并注重完善制度、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质化产品数量得到有效控制,政务公开内容日益丰富,咨询服务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  农药登记基本情况
1.1  登记情况  2011年农药登记受理与审批进展顺利,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年通过窗口受理农药行政审批事项7,661项,其中田间试验许可申请1,823项,临时登记申请631项,正式登记申请2,084项,分装登记申请43项,续展登记2,696项,广告审查384项。
    2011年我部共发放2,214个登记证。其中,发放临时登记证484个(大田农药340个,卫生用农药144个),正式登记证1,730个(大田农药1,455个,卫生用药275个)。农药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按时办结率继续保持100%,提前办结率99.3%。
1.2  主要特点
1.2.1  登记产品总数下降,同质化产品过多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2011年累计批准登记的产品总数2,214个,其中农业用农药产品1,795个,卫生杀虫剂产品419个。农用产品中,杀虫剂850个,杀菌剂463个,除草剂421个。登记产品总数较实施6项新规前减少50%左右,同质化产品登记数量明显降低,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比例为49%、27%、24%,结构更加合理。
1.2.2  新农药申请数量为近年之最  2011年申请产品中,另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是新有效成分较多,全年共审批新农药品种23个,涉及产品30多个,是近10年新农药申请数量最多的一年。且其中有50%左右的新农药品种为境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登记并生产,国内创制新品种与境外企业新品种各占25%左右。表明我国农药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与管理水平已与国际接轨,并具备了一定的创制能力。
1.2.3  农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农药产品剂型不断优化,水基型、颗粒状环保剂型比例不断提高。2011年登记的农业用农药产品,有近800个为水基型、颗粒状制剂,占制剂登记总数的52%,增加速度之快,为近10年之最。目前处于登记有效状态的环境友好剂型约3,700个,约占农业用制剂的20%左右;二是创新意识增强,2011年登记的产品中,新农药、新剂型、新混配制剂产品所占比例近30%,比6项新规前的15%~20%有了显著提高;三是产品更加低毒化。2011年撤销了10种高毒农药的登记,目前高毒农药产品数量进一步降低,占登记产品总数的2%以下。此外,植物源、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等生物农药申请数量增加。2011年申请的新农药中,有4个为生物农药;首次申请正式登记的24个产品中,亦有4个为生物农药。
2  2011年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1  积极贯彻落实1586号公告,推进高毒农药禁限用工作  继2010年完成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可行性研究后,2011年6月15日,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1586号公告(详见《农药快讯》2011年第14期)。公告明确了三项内容:一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和批准苯线磷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二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三是自2011年10月31日起,撤销苯线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而对目前尚没有理想替代产品或禁用后社会影响较大的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12种农药暂时保留登记,继续进行科学论证,本着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择机启动禁用程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1586号公告要求,切实做好高毒农药的禁限用工作,我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5部委1586号公告的通知”,及时撤销和变更了有关登记证件。
2.2  对登记评审中涉及安全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采取了管理措施
2.2.1  加强了对卫生杀虫剂安全管理  针对多年卫生杀虫剂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偏高,复配制剂太多、风险评价不足、有安全隐患的问题,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提出管理建议,并通过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讨论发布:一是对卫生杀虫剂单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世界卫生组织(WHO)收录的卫生杀虫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上限;二是对首次申请登记的有效成分,应提供产品配方的科学依据及相关安全性试验数据和风险评估报告;三是不再批准三元及以上有效成分的混配产品;四是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含量与WHO对应有效成分含量推荐上限的百分比之和不能超过100%;超过100%的产品,需进一步提交28天亚急性毒性试验资料,以证明安全性;混剂中各有效成分含量不能超过其单剂的最高限量。
2.2.2  停止批准毒死蜱、三唑磷在蔬菜上登记  针对近年农业部蔬菜例行监测和登记残留试验毒死蜱和三唑磷残留超标情况较多,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问题,组织召开了专家研讨会,提出了管理建议,并通过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讨论发布: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药效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和新增登记,已获得登记的毒死蜱和三唑磷到期后在蔬菜上不再续展;进一步跟踪三唑磷和毒死蜱在水稻上使用后的残留情况、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和风险评价研究动态,根据研究结果,探讨进一步加强三唑磷和毒死蜱在水稻上应用的管理措施。
2.2.3  研究加强百草枯管理措施  针对百草枯无特效解毒药,误服死亡率高的情况,数次召开加强百草枯登记管理的研讨会,并广泛征求生产企业、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单位意见,初步拟定了加强百草枯水剂登记管理的措施,旨在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害。
2.2.4  停止医用抗生素作为农药登记  为避免医用抗生素在农业上使用可能引起的环境和人畜健康风险,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讨论,停止受理医用抗生素作为农药登记的药效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和新增登记,已获得登记的硫酸链霉素等登记证到期后不再续展。
2.3  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3.1  积极推进田间试验网上审批  继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许可网上审批先期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等6个省(市)试点后,2011年已在全国全面实施,去年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受理的田间试验和登记申请共计3,422项,占整个申请的三分之一,初步实现药效试验从申报、受理、办理到办结的全过程网上运转,企业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省所网上初审,部里网上受理和审批。信息技术对农药登记评审的促进作用得到体现,高效透明的登记管理流程也得到了广大农药企业的充分肯定。
2.3.2  完善所内登记审批程序  启用了新版办公自动化审批系统,强化电子警示功能,完善相互监督机制,任何事件可查询、可监督、可追踪、可追责。同时,增加电子条形码扫描功能,可准确掌握评审时间和进度。
2.4  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全面提高办证水平
2.4.1  举办培训班  为帮助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和企业掌握网上申请程序及农药登记管理新政策,2011年3月份在广州举办了省所负责人和评审人员培训班,并配合10余个省所对农药企业进行了培训;6月份会同北京市农药检定所举办了境外企业培训班。通过培训,农药药效试验和登记网上申请数量迅速上升,省所和企业对登记法规和政策理解更加透彻。
2.4.2  进行网上在线咨询  为帮助农药企业充分了解农药登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澄清有关申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去年9月份,举办了农药登记管理问题网上在线咨询,共接收到企业提问390多条,专家现场进行直接答复。此次活动是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创新工作形式、提高服务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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