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批发企业可选择挂靠,但需缴纳挂靠费和管理费  海南农药专营:流通环节多了 费用陡增
作者:《南方农村报》刘虹媛 更新时间:2014-04-18 点击量:1635
    “批发企业减少到3家,初步建成批发专营、零售许可的农药管理新体制。”日前,在海南省农业工作会议上,海南农药改革成效被重点提及。
自2010年7月,海南重拾农药专营制度,比内地任何省份都强硬的方式净化着农药市场。改革三年多后,截至2014年3月24日,海南省农业厅官网显示已通过备案的产品为11,358个。有业内人士称,海南农药产品最规范、产品数量最少。海南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处长梁安琼认为,海南农药改革最大的价值点就在于三家专营的体系。
    价值7亿元的市场掌握在三家企业中,在外界看来,作为海南农药准入“把关人”的它们,手握大权又无人监管。可事实却并非如此。看似集多方优势于一身的三家专营企业,在改革的进程中仍旧面对诸多质疑与困境。
三家专营企业两种收费模式
    “改革前后几乎是同一拨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是多了三家专营企业这个环节。”在海南摸爬滚打十几年资深的农药人凌建利看来,海南农药新政对农药产品的备案非常有必要,但原本的进货渠道变成专营,毫无必要。没有必要的原因在于,专营体系建立后,虽然原本上千家的经销商缩减了不少,但现在实际在做农资批发的人还是出自以前的队伍。
    同一拨人做同样的事,还只是海南外界诟病专营体制的其中一点。更有人直接指出,专营的本质就像垄断,除了增加环节费用,并没有多的益处。
    据了解,专营竞标结束后,以往一直在从事农药批发的批发商若想继续经营,必须与取得资质的三家专营企业产生联系,即隶属其下,成为挂靠的一个部门。因此,迄今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南海垦”)麾下已有27个部,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称“海南农资”)有24个部,海南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盛农科”)则已成为12家私营企业与中化化肥的联合体。
    “挂靠就意味着交钱。”现已顺利成为其中一家专营企业下属部门的林志全(化名)直言,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借用了资源,就得承担相应费用。他介绍,海南的三家专营企业因挂靠而产生的费用分两种模式,海南海垦与海南农资一种算法、中盛农科则是另一种算法。然而,无论哪种收费方式,数目都不少。
    以第一种模式计算,成为一个部门、买断三年的挂靠费为18万元,51个挂靠部门的总费用即为918万元的“天价”。此外,还要收取每部门每次产品进货价的2%作为管理费。以某批发商进了一件总价为1万元的产品为例,需要上缴200元给相应的挂靠公司。
    相比海南农垦与海南农资的挂靠费,中盛农科的则更加“可观”。“联合体中的所有企业,每一家都需上缴20万元”,原本林志全认为自己的挂靠费就已经不菲,当知道中盛农科除了基本的20万元外,管理费率为4%且是从产品的销售价而非进货价中计算时,他直言,“如此管理费太‘坑爹’了,通常来说,批发商进出货价格差为3成左右。”
增加费用或转嫁到终端
    有业内人士对三家专营企业的权力过大、挂靠费太高提出质疑,并认为环节增加导致流通成本提升,已经转嫁到了产品零售价上。
    针对高昂的挂靠费,三家专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均以“下属部门增多,内部管理成本支出增加”为由表示挂靠费的收取存在一定合理性,而且工作并不像表面上看得那么轻松。而相关政府负责人则表示,尽管不提倡收取挂靠费,但也无法律禁止,且属企业内部管理,不便介入。
    “一方面要把好进货关,另一方面还要承担以往千余家企业引导农民用药的义务。”自从获得了专营权后,在三家专营企业之一担任要职的文青生(化名)直言,现在肩上责任更大了。
    文青生所言的“把好进货关”,便是当前某一农药产品进驻海南需要走的“新程序”。这个程序简化来说除开备案关卡外,还需专营企业、批发商以及生产企业签署三方协议。“这么一来,若某一产品出现问题,主要负责的就是专营企业。”对于外界对三家经营企业权力太大无人监管的声音,文青生觉得不公平。在他看来,权力越大也意味着责任越大,稍有差池,便会成为众矢之的。
    撇开对进岛产品的全权责任,文青生认为三家企业担负改变岛内所有农户用高毒、低价产品的偏爱,引导正确用药的责任更为艰巨。他透露,改革后确实有部分原来在海南销售量较大、但含有隐性或违禁成分的产品未能通过备案,现有能够销售的正规产品价格也高于以前。
    因此,短时间内,农民用药成本可能会提升,但换来的却是有质量保证、高效安全的产品,文青生认为这个过程会很艰难,需要一段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让农户扭转观念,但这是他或他代表的专营企业坚持想做成的事情。
    其实,从三家专营企业诞生开始,外界对其是垄断的批评声音就不绝于耳。对于这个敏感的问题,跻身中盛农科13家成员之一的陈嘉良(化名)并不认同,他说如果只有一家的寡头体制,那可以说是垄断,但现在有三家企业,且中盛还是十几家企业的联合体,根本不能与垄断划等号。
农药快讯, 2014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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