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农药专利商用新途径  拓展农企经济增长新方式——基于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专利商用化实证研究
作者:徐万涛  李军民等 更新时间:2012-03-30 点击量:1498
1  农药专利商用化的目的与重要意义
1.1  专利商用化的目的
    农药专利商用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农药企业在知识产权商用过程中的“三大作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的主体作用,自主创新的源头作用,专利商用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专利商用机制的“三个转化”(引导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引导知识产权的权利资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价值优势,引导专利产品品牌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商用优势)和激活知识产权内含的商用价值努力实现农药企业自主创新的“三大目标”(抓住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发展机遇,打造新的发展优势)。
1.2  专利商用化的重要意义
1.2.1  专利商用化是专利价值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农药专利商用化是专利技术的研发、专利产品的生产、专利商用化的运用等专利价值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也是专利运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专利商用化,才能真正发挥其专利产品的商用价值。专利商用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战略研究课题。
1.2.2  专利商用化是专利从“权利”向“价值”转化的过程
    专利商用化是专利从“权利”向“价值”转化的过程,也是将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和竞争力的过程。从农药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讲,专利商用化的出发点,就是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制订,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引导农药企业内部智力资源的合理化配置,促进专利技术规范化管理、专利产品规格化生产、专利商用规模化运营。发展农药专利商用化事业,对于加快专利产品的市场化进程,助力农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进而创造农药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  探索农药专利商用化新途径
    近年来,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农华”)为了充分发挥专利产品的商用价值,在探索农药专利商用化新途径、拓展农药企业经济增长新方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2.1  力推“三个结合”新举措
2.1.1  专利与产品相结合
    在持有基本专利的企业,可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专利,但作为交换的条件,把本企业的产品强加给对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如“绿色农华”将自己持有的一种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与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产品)相结合,将一种复合除草剂(专利)与18.5%氟磺胺草醚·高效氟吡甲禾灵乳油(氟吡·氟磺胺,产品)相结合,将一种唑螨酯悬浮剂的制备方法(专利)与5%唑螨酯悬浮剂(产品)相结合。并将上述3个专利转让给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此举不仅提高了转让方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而且还提高了受让方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发明者和生产者共赢之目的。
2.1.2  专利与商标相结合
    将商品投放市场后,为使农药企业获取更大利益,可将专利权与相关商标权捆绑在一起,然后出让或者许可给其他企业,以充分发挥其商标的作用,促使商标在市场上站住脚跟,促使专利运营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此举不仅可以减少商标的广告投资,同时还可以通过采用强制使用商标作为使用专利权交换条件,从而实现持有专利权人和商标权人共赢之目的。如“绿色农华”将自己持有的一种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与华丹(商标名)相结合,将一种复合除草剂(专利)与阔亮(商标名)相结合,将一种唑螨酯悬浮剂的制备方法(专利)与绿敏(商标名)相结合。同样将上述3个专利转让给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2.1.3  专利与技术标准相结合
    为了便于专利商用化,进一步维护企业知识产权,提高农药企业的专利商用价值,“绿色农华”将自己持有的一种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与Q/JNSK38-2009(标准号)相结合,将一种复合除草剂(专利)与Q/JNSK28-2007(标准号)相结合,将一种唑螨酯悬浮剂的制备方法(专利)与Q/JNSK42-2008(标准号)相结合。
2.2  开拓专利商用“四大”途径
2.2.1  专利实施
2.2.1.1  实施的专利与产品名称
    专利名称:一种稳定的甲氨基阿维菌素水分散粒剂(专利号:ZL03147791.7);产品名称:2.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
2.2.1.2  专利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是研发出以“甲氨基阿维菌素及其盐类”为主要成分、以水分散粒剂为加工剂型的、具有对环境污染小、药效高、稳定性强等特点的新型环保剂农用杀虫剂,该杀虫剂中的重量百分比为甲氨基阿维菌素0.1%~90%、稳定剂5%~30%、分散剂和粘结剂5%~20%、润湿剂1%~10%、崩解剂1%~5%、填料(载体)0%~90%。二是建立年产能力1,000吨2.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尊魁)生产线一条。
2.2.1.3  专利产品的主要特点
    该专利产品具有“三低”(低毒、低残留、低成本)、“三高”(高品质、高防效、高效益)、“三性”(安全性、持效性、稳定性)的特点,产品投入市场后,深受广大用户好评。该专利产品的使用,大大降低了同类产品的助剂使用量,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大大减少了农药施用对环境的污染,是环境友好型农药的首选品种。
2.2.1.4  专利产品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
    该专利产品能有效防治农作物的蚜虫、螨类、小菜蛾、菜青虫、美洲斑潜蝇、甜菜跳甲、马铃薯甲虫、果树卷叶蛾、梨小食心虫和介壳虫等害虫。
2.2.1.5  专利实施(商用化)的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的2011年度,实现了年产专利产品2.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200吨、销售收入1,800万元,实现利润400多万元,新增就业12人,产品销往山东、云南、广州、浙江、福建、江苏等省。
2.2.2  专利许可实施
    即专利权归“绿色农华”所有的专利,由该公司许可给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2.2.2.1  实施的专利与产品名称
    专利名称:一种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810056925.2),产品名称: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
2.2.2.2  专利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是专利技术研发的关键是把95%苯醚甲环唑原药、苯乙基酚聚氧乙烯醚缩合物、烷基苯磺酸钙、改性三氧硅烷聚醚、丙烯酸复合树脂、有机硅消泡剂、乙二醇、山梨酸钾、黄原胶、水混合均匀,进入砂磨机研磨,直至悬浮液的细度达到要求(D90=5μm),即得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二是建立年生产能力1,000吨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生产线一条。
2.2.2.3  专利产品的主要特点
    该专利产品具有持效期长,不易产生交互抗性,与国内外其他产品相比,在保证种子正常生长的同时,可在种子外面形成一层种衣膜,尤其对小麦的真菌病害的防效可达80%以上;在保证产品药效的同时使产品的药效时间长60~90天;在具有防病功效的同时,兼有壮苗增产的作用,增产效果可达30%以上。
2.2.2.4  专利产品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
    该专利产品为内吸传导种子处理杀菌剂,可有效防治种子带菌及多种土传真菌性病害,如炭疽病、白粉病、锈病等。
2.2.2.5  专利实施(商用化)的经济效益
    一是该专利产品的研制减少了原材料的使用量,避免能源的浪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使产品生产“三废”大大减少。二是该专利产品从研发到销售,使企业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平稳调整,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机构的逐步转变;促进了新产品从仿制到研发的发展,引领行业以科技发展为主导,以技术研发为中心的新产品开发思路。在2011年度,“绿色农华”通过专利许可实施,实现了年产专利产品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350吨、销售收入2,100万元,实现利润400多万元,新增就业12人,产品销往山东、河北、河南等地。
2.2.3  专利收买
    为了扩大专利运营市场,将竞争对手的专利全部买下,从而达到独占市场的专利运营战略。专利收买与引进专利不同的是,收买专利的目的不限于引进技术,最终是为了独占市场。但值得注意的是,实施专利收买战略要适可而止,否则就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2006年12月26日,“绿色农华”将北京绿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仅有的1件发明专利“泥炭育苗营养钵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310101865.9)和3件外观专利“营养钵(育苗用)”(专利号分别为ZL200330100594.6、ZL200330100595.0、ZL2003301005931)全部买断。
2.2.4  专利出售
    为使达到盘活农药企业资本的目的,“绿色农华”针对本企业闲置的一种含有多抗霉素·多菌灵的杀菌组合物等专利将会成为虚商用价值或者低商用价值无形资产存量时,计划将专利权当作普通商品推向市场进行销售。
3  专利商用化所取得的主要经验与成果
    近几年来,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绿色农华”通过不断探索和尝试,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关系,大力加强农药产品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产品应用程度,加快专利成果转化步伐,加速专利商用化进程,在探索农药专利商用新途径,拓展农药企业经济增长新方式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在北京市知识产权运用方面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国农药行业开展专利商用化活动树立了榜样。
3.1  主要经验
3.1.1  组建了“五个”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为了激励企业科技创新、切实保护创新成果、努力维护知识产权、积极支撑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公司于2009年1月组建了由徐万涛为部长的“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部”。此后,旗下4个子公司(北京达世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色农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绿色农华植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建立了知识产权领导小组。
3.1.2  制订了“五项”专利运营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农药企业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并通过知识产权规章制度的“两大功能”(保护功能、公开功能),保护其农药企业知识产权的“两大权利”(独创权、独占权);调动企业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通过农药企业激励内部科研人员在高起点上去创造新的知识,提高农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有效保护农药企业的知识产权,通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农药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维权和保护,加速专利商用化进程,提高专利商用价值。为此,“绿色农华”制订了“五项”专利运营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制度、专利运营管理制度、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公司商标管理制度、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制度。
3.1.3  提高专利商用过程的“五性”认识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了规避专利商用风险,将专利产品顺利推向市场,以此获得企业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药企业要提高专利商用过程的“五性”认识 [专利投资的风险性、专利技术的高成长性、专利产品的多样性、专利运营的高利润性、专利市场的不确定性(专利产品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病虫害发生程度的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影响)]。
3.1.4  重点抓好“五落实”
    作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应用、保护的主体——农药企业,为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实现“五化”:专业化、知识化、综合化、高端化、普及化(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确保农药企业专利商用化取得成效,“绿色农华”重点抓好“五落实”,即制度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任务落实。
3.1.5  企业参与专利商用化人员做到“五会”
    近几年来,“绿色农华”参与专利商用化活动中的专利技术研发、专利产品标准的制订、专利技术标准的运用、专利实施(产业化)、专利运营、专利信息经营等做到“五会”(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
3.2  专利商用化所取得的成效
    截止2012年2月底,“绿色农华”共计拥有80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为75件,占专利总数的93.75%,外观专利5件,占6.25%。在80件专利当中,授权专利为12件(其中发明专利7件、外观专利5件)。已实施的发明专利有4件,分别占授权专利总数和授权发明专利的33.33%、57.14%。
    据调查,“绿色农华”已实施的4件发明专利分别是一种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及其制备方法(产品名称为30克/升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一种复合除草剂(18.5%氟磺胺草醚·高效氟吡甲禾灵乳油)、一种唑螨酯悬浮剂的制备方法(5%唑螨酯悬浮剂)、一种稳定的甲氨基阿维菌素水分散粒剂(2.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2011年度,上述4件发明专利全部实现了产业化,其发明专利的转化率和商用化程度均达到57.14%;年产专利产品分为350吨、150吨、125吨、200吨;销售收入达到5,600万元,占该公司总收入的62.22%,其中上述4个发明专利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00万元、1,050万元、650万元、1,800万元,分别占该公司销售总收入的23.33%、11.67%、7.23%、20.00%。
    “绿色农华”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员单位,自2008年以来,在专利技术创造、专利申请、专利运营、专利商用化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了各级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认可。该公司于2008年4月被北京市知产局认定为“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2009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10年9月被北京市知产局认定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与此同时,这个公司成立的“北京绿色农华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被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分别认定为“海淀区创新企业”(2009年5月8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2009年12月),2010年5月被北京市科委认定为“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2009年12月被中国化工情报信息协会评选为“2009中国农药企业最具成长性100强”,2008年9月被2008中国首届农资行业峰会组委会评选为“农资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单位”,其专利产品于2012年1月被《农民日报》评选为“2011年度中国农民最喜爱农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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