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日前印发《2014年度山东省农药“四培育”活动先进评选表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该项工作。
今年的评选对象(年度10强农药生产企业、10大农药名牌产品、10优农药经营企业和10佳农药监管单位)、评选办法和条件、评选程序与过去几届基本一致(具体要求可登陆山东农药信息网查询)。实施步骤分为4个阶段:
(一)申报推荐(2014年11月30日前)。凡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按申报要求将相关资料于11月20日前报所在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市于11月30日前报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审核侯选(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省评选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分组评议,各确定20~30家(个)单位(产品)作为“四个10”候选单位(产品)。
(三)投票公示(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1月25日)。届时,将在《农业知识》、山东农药信息网等媒体公布候选单位(产品)名单,读者可于2015年1月20日前通过杂志和网络两种方式进行投票。2015年1月20日至31日,结合投票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30个单位和10产品名单,进行公示。
(四)表彰宣传(2015年2月至3月)。由省农业厅下文通报,省农药检定所组织召开表彰奖励大会,邀请有关媒体深入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