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决定》明确,“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同时要求要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一直以来,供销合作社就是农资营销的主渠道,农资经营的主力军,也是农资改革的主阵地。从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可以看出,其他方面的农资营销和流通也必将会发生一场深刻的变革,也必将对农资流通带来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供销合作社,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依然是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而作为农资经销也难以脱出流通渠道的本质窠臼,相比之下,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不可能不波及到农资经销环节,如何有效地把握机遇,适用改革潮流,也是农资经销应该积极思考的一个问题。
供销合作社改革,立足于供销合作社本身,是一次转型升级发展的良好机遇,对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必将带来新的气象,笔者认为,也给农资经销带来了四大机遇。
1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供销合作社改革,要面向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而这些基础条件,要符合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发展要求,必然会通过改革,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这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改革的目的,更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而这些改革带来的红利,并不全是农民和供销合作社享受了,对于供销合作社之外的农资经销商同样也可以享受。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对农资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农资经销商同样可以在农资市场上大有作为。
2 农业产业发展能力更加强大。农资经销始终是为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后,必然会给农业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高位发展。特别是很多诸如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现代农业发展资源通过供销合作社改革,覆盖面将会更广,布局将会更合理,流通环节将会更加顺畅,促使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而这些资源、环境等发展要素,并不是供销合作社单方面利用,在信息资源共享的现代社会,农资经销的其他环节和主体,同样可以实现资源共享。
3 农民合作经营层面更加广阔。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吸纳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合作社当中来,实现合作社与农民和新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双赢,这其实也是给农民合作和供销合作带来了新的合作发展模式。在新的合作层面,合作双方可以探索更多的合作途径,积累更多的合作经验,化解合作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同时,对农资供销、农产品生产销售等与其他经销主体密切相关的环节,也将得到很多启发。这些方面的合作经验,对于农资经销来说,完全可以通过“拿来主义”,成为自身营销的经验和参考。
4 农资经营服务模式更加多元。供销合作社改革,将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可见,农资经营服务的模式将会更加多元,单一的农资供销服务将会逐步被多元化的合作服务所取代。农资经营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药农肥等农资的经营,包括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生产环节的活动都成为服务的内容,这样,供销合作社已经不是传统层面上的与农业生产结合并不严密的流通主力了,而是进入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生产主体了。但是,由于供销合作社的技术基础、服务承载能力及人员状况,要达到这个程度还需一定时日。因此,在这一转型期,其他农资经销服务主体是大有可为的。
当然,由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着力点是供销系统,重点也是根据供销合作社的具体实际而设计的,所以,在看到改革给农业生产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供销合作社改革也将给其他环节的农资经销带来了四大压力。
1 供销社由流通走向合作,加剧了农资流通渠道的扁平化趋势。供销合作社改革,由原有的流通渠道向合作主体变身,在农资销售上,已经不再是原有的等客上门的经营模式了,也不是被动地根据农资使用者和农资市场的需求来进行销售与经营,而是凭借自身的资源,与农业生产者开展合作经营,根据农业生产的发展和需要,以主人的身份为农业生产提供农资产品和服务。实际上,这种模式是很受农民欢迎的。因为,当供销合作社以主体身份融入农业生产后,农资的选择、购买、运输、应用和风险等,都被合作社承担了,流通渠道的作用无法发挥。在这里,实际上农资流通渠道已经被扁平化了。
2 供销社由流通走向生产,挤压了农资经销市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挥资源优势,由流通环节走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成为必然。在这个发挥资源优势走向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资的优势是其主要优势。当供销社的农资资源直接进入农业生产环节,农资市场固有的平衡将被打破,供销社占有的农资市场份额将随着它的合作范围而扩充,随着它吸纳的农户的增加而增加。就是这个道理,在农资需求量一定的情况下,农资市场上的其他农资经销主体的经销份额必然会减少。这样,供销社由流通走向生产,实际上使农资市场份额的蛋糕被挤压了。
3 供销社由客体走向主体,减少了农资经销的环节。供销社凭借自身的资源优势进入农业生产,成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或者说某一个环节的主体。作为主体,就可以主导生产经营,主导农资使用,在这个过程中,不被外来因素的干扰,实现“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样,在整个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供销社这个主体的加入,已经减少了农资经销这一环节在流通中的作用,真正实现了农资产品的供销对接。流通环节的作用弱化,环节减少,对整个农资流通都是压力和挑战。
4 供销社由外围走向中心,主导了农资应用的方向。在原有的农业生产合作过程中,供销社也是外围的,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是由农户说了算,对于农户需要什么农资,需要多少农资,只能被动的顺应。但一旦供销合作社走向农业生产的中心环节,就可以根据合作社发展要求,制定农业生产发展计划,把握农资应用方向。也就是说,合作社发展什么产业,需要什么农资,都可以供销合作社说了算,加重了供销合作社的话语权。
供销合作社改革已经势在必然,机遇与压力同在。要顺应供销社改革,农资经销必须转变观念,转换思路,乘势而上,求得发展。
1 谋求优势,先声夺人。改革是渐进的,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也是如此。如果冷静分析供销合作社目前现状,《决定》中已经指出,“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这些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日之功。在这种情况下,农资经销商一定要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优势,先声夺人,站稳脚跟。现在,很多农资经销商在服务能力上有基础,在指导生产上有技术,在市场资源上有优势,在农户人脉上有积累,这些优势,就是谋求发展的条件。农资经销商要在这些方面加以巩固,提高竞争力。
2 降低身段,拾遗补缺。现阶段,供销合作社改革很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其改革也难以到达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改革的前期阶段,很多环节还是在探索中进行的。有的面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寻求新的办法。因此,农资经销商一定要放低自己的身段,主动沉下心来,多做一些供销社改革尚未涉及到的领域或环节,多为农业生产解决一些细小的问题,以赢得信誉,做好拾遗补缺的事项。
3 做优做精,稳住阵脚。农资经销,始终是要靠质量和服务取胜。农户是很现实的,谁家的质量好、服务优,就购买谁家的产品。在产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售后服务就成了获得市场资源的筹码。因此,在供销合作社改革过程中,其他农资经销商一定要稳住阵脚,要善于把握自己的优势,要在农资的“三包”服务等环节做文章。通过做精产品,做优服务来确保在农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4 借力打力,顺应改革。随着农村经营合作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农资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农资经销始终是农资改革的前沿阵地,农资经销商也只有在改革中善于把握机遇,抓住关键,才能获得改革的红利。农资经销商资格主体化、农资流通渠道扁平化、农资产销对接和电子商务、物联网销售等农资发展模式最终会要取代传统的营销模式,在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背景下,农资经销商也要顺应改革的趋势和潮流,分析优势和劣势,看准改革的关键和着力点,提前谋划,转型升级,乘势而上,借力打力,实现农资经销的华丽转身和蝶变。